⑴ 交房時候的測繪面積
商品房竣工後,測繪所人員根據竣工藍圖到現場勘查房子,核對尺寸,然後計算每套房子的套內面積及建築面積。
根據《房產測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3號)第十條規定,房產測繪所需費用由委託人支付。開發商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辦商品房屋產權權屬證書)時委託測繪的,房產測繪所需費用由開發商支付。測量費用標准如下:
房產平面測繪費:50㎡內75元/宗,50-100㎡115元/宗,100㎡以上每超100㎡加收35元,超過不足100㎡的按100㎡計收。(按需收取)
⑵ 房管局測繪在什麼時候
商品房在你們還沒有購買之前,房產商就已經把房屋建築面積報上去了的,房產局確實會過來衡量,但只是抽查幾個典型戶型衡量,有的房子測出來後比實際報上去的面積小,通常房產商要麼瞞下來沒有告訴業主,要麼抵扣物業費來作為賠償;而測量出來面積超過實際上報面積的,通常都是要求業主把這些面積差額的錢補上來。一般情況下,都是在正式交房後業主才補差額的,但也有業主不肯補足差額的,房產商就想了個辦法,如果是全額付款的,就說不交房產證辦不下來,如果是貸款的就說房貸不會批,其實這些不過是他們暗中操作而已。
樓主如果有機關裡面的關系,可以亮出來,房產商向來欺軟怕硬的主,有關系的通常好說話。如果樓主沒有什麼關系的話,就可以看看銀行方面有沒有熟人可以聯系的,房產商拿房貸做借口就可以解決。如果是在是什麼都沒有,就只能乖乖交錢了,呵呵……
之前在房產業呆過,所以知道一點點,不一定完全准確,樓主可以當做參考。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⑶ 你好,我購買了一套期房,我買房子合同里的圖紙與現在竣工驗收測繪局的圖紙不一樣 開發商之前沒有通過
以合同里的圖紙為准,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⑷ 房產面積預測繪的目的是什麼
(一)、開展商品房預測繪工作不僅能規范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預售行為,而且能減少新建商品房面積糾紛,降低群眾購房風險,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二)、開展新建商品房面積預測繪,便於管理部門充分利用預測繪成果全面掌握房屋信息,對房地產市場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管。杜絕了個別開發商利用監管漏洞,出現合同欺詐、一房多售、面積弄虛作假等現象。
(三)、開展新建商品房面積預測繪,可以使群眾在購房時,及時了解預售商品房的真實面積,減少購房合同面積和實際產權登記面積的誤差,維護了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較好的杜絕了批小建大、批低建高等現象的發生。
(四)、開展新建商品房面積預測繪,既方便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業務,也為商品房預售網上備案奠定了基礎。
(4)期房測繪擴展閱讀
在購買期房簽訂預售合同時,合同上記載的往往是房屋預測面積。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書面約定,如果房屋竣工交房後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相差不大的(一般為正負1%至2%),雙方採取多退少補的方式;如果有較大出入的(一般超過正負3%),則可以終止合同或購房行為。
在購買現房尤其是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合同上記載的是房屋實測面積,也就是產權面積,一般來說買賣雙方對於面積條款不會有太多的質疑。購買二手房的客戶在看中房源、談好價格後,最好核對一下掛牌登記信息上的面積是否與房東產權證上記載的面積一致,做到放心和安心,避免日後交易時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⑸ 期房什麼時候測算房屋面積
期房可以在交房的時候測算房屋面積;
房屋建築面積:房屋竣工後都會有建築面積實測報告(由具備資質的測繪公司按規范測量計算),經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寫入房產證,一般和合同面積都有些差異,按合同規定辦。
⑹ 期房內部認購合同與實際測繪差了4.8平
不是營業員口頭說上下浮動3%,是有相關的規定的,多退少補。如果覺得差距過大,個人接受不了,可以要求退房。
⑺ 期房銷售面積與竣工測繪面積差異一般怎麼處理
最好自己找相關人士測量。根據實際面積算(包括公攤面積)有多少算多少,竣工測繪面積,好多開發商也會通過關系弄虛作假。血汗錢來之不易,不能便宜了黑心的開發商
⑻ 買了商品房,房屋面積測量是誰來測,怎麼測,什麼時候測,交房時還是辦房產證時
一般在交付產權證的時候 會給你個『住宅面積測繪報告』或『面積界定書』 這個裡面向你詳細介紹了房屋的面積構成及分攤構成等信息 這是由當地房管局測繪部門出具的文件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共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包括: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中、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