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09年國家新規定,不允許房地產開發商出售期房是否真實拜託各位了 3Q
我覺得近幾年恐怕都很難實現。期房銷售不光是轉移掉了一部分風險,也使購買者獲得了一部分收益,假如要取消期房,直接後果之一就是房價更猛烈的上漲,這更不符合老百姓的要求。這個網頁你看了也許就能明白: http://www.ehomeday.com/news/2007-8/200781385713.htm
㈡ 關於期房退房問題
跟開發商協商,開發商執行合同的話你要是想要退房,雙方達成一致辦理退房手續就可以了;需要先還清房貸才可以去房管局取消你的房屋信息,才能達到完全退房的目的呀。你不還清銀行貸款如何從房管局信息上取消你的房屋
㈢ 江蘇省南通市我買的二手期房,要到2021年底交房,交房過後產證第一任房東辦好就過戶給我,可以嗎
江蘇省南通市買的二手夫妻房的話,要到2011年就得可以過房產中。
㈣ 商品房「預售制」或將全面取消多地已實施,你怎麼看
一直以來,我國的商品房「預售制」廣受社會各界所詬病。目前,也有部分地區已經陸續取消了預售制。海南省就已經做出了取消房子預售制,新出售的商品房全部實施現房銷售,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就不能提前預售了。現在除了海南之外,廣州和四川等地也先後出台新政策,在新政策中,房子預售制幾乎都被取消了。這也就是說呢,以後呢不能賣期房,而只能賣現房了。這個消息出來很多人都說這個房價又要暴漲了,那麼真的會是這樣嗎?這個事到底會有什麼影響呢?
總之,通過上面幾點分析,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是利大於弊,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更有利於房地產樓市的穩定與發展,所以未來全面推廣,我認為勢在必行!
㈤ 在江蘇南通萬科買的期房,現在急需賣,開發商不肯更名怎麼辦啊
擺明要錢嘛
㈥ 買了期房未交付能退嗎
要看簽訂的協議是如何約定的了,是否有涉及違約後,如何承擔責任的條款。
期房和現房的區別如下:
購買期房優勢:
(1) 價格優勢。開發商之所以樂意以期房出售,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盡快募集資金。在期房的銷售中,房地產開發商都會在價格上給予較大的優惠。一般來說,買期房比買現房在價格上可優惠10%以上。因此說,在如今利息連連下調的今天,買期房其實也是一種投資。
(2) 戶型設計上的優點。從市場角度來看,房地產開發商們對設計是十分看重的,因為設計好壞直接影響到產品的銷售的,所以相對而言,期房大多避開了當前市場上現房的設計弱點,因為現在的現房多是前幾年設計的。
(3) 可搶占購買先機,優先選擇好房子。人們通常會發現,去一個已經建好的現房項目買房時,往往那些層次好、朝向好、戶型結構好、景觀視野好的房子基本上都已經是名花有主了,餘下的多是或多或少有些缺陷的房型。而買房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件大事,住房的層次、朝向、景觀等因素將直接影響到採光、通風,進而直接影響生活質量。如果是買期房,則可以在買主很少的時候就介入,占據購買先機,優先選擇綜合品質較好的房子。
(4) 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買期房如果買得合理、適當,其升值潛力比現房要大。在一些尚未形成規模的地帶,當時的期房售價較低,隨著開發住宅的增多,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各種相關條件得以改善後,房價也會相應上漲,買期房者可以從中得到升值的好處。
期房,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一般情況下,期房的價格較低,挑選餘地較大,但由於是先付款後交房,因此購房消費的過程和結果要依賴於購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而購房合同的履行,不僅受開發商自身經營的影響,還受到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 期房制度由於有各種利弊,目前在中國有取消的趨勢。
現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房屋的大產證的商品房,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立即可以辦理入住並取得產權證。 只有擁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才能稱之為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