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想把期房轉讓出去,請問期房轉讓協議有效嗎
朋友:朋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期房轉讓,在法律上則屬於附履行條件回的合同。與一答般二手房買賣的即時交易不同的是,此類合同的履行是附條件的,即須等到出賣方小產證下達才開始進行交易。與預售商品房權益轉讓不同的是,此類合同的小產證不是由開發商直接辦到買受人名下,而是由出賣方過戶到買受人名下。
❷ 別人購買的期房轉讓改合同的操作是正常的操作嗎
是可以的,如果還沒有辦理房產證,那麼,就可以通過修改購房合同來更改戶主(這個合同的名字與以後房產證的辦理需同名)
❸ 購買的期房可以轉讓嗎,怎麼轉讓購買的期房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同受回讓方簽訂新的買賣合答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❹ 期房可以轉讓嗎期房轉讓其實只要三個步驟
期房的價格較低,挑選餘地大,但由於是先付款後交房,所以十分依賴購房合同的約定,而購房合同的履行,不僅受開發商自身經營的影響,還受到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從而就出現了很多人還沒等到期房變現房就想把房子轉讓出去了。
那麼,期房可以轉讓嗎?
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是不能進行出售的,但其實這里所講的未取得權屬證書指的是已經交付竣工使用的房屋,並未直接涉及到期房。
所以,只要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並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了預售登記後就可以進行轉讓。
然而,期房該如何轉讓呢?
1、簽訂預售合同
期房轉讓前,轉讓人必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預售登記後才可以轉讓,所以第一步必須是簽訂預售合同。
2、書面通知開發商
轉讓人未付清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轉讓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已付清總價款的,轉讓人只要把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即可。
3、轉讓合同與登記
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預售轉讓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進行預售變更登記。合同轉讓後,受讓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轉讓人應享有的一切權力。
實際操作中,期房轉讓還有以下幾種操作方式。
1、訂購單轉讓
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資金將房子先訂購,然後把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掛牌出售,表明要將其訂購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第三人。
如果有人要購買,買賣雙方先簽訂協議書,然後再一起前往開發商處將訂購單的購買方名字變換為下家,待開發商與下家簽訂了預售合同後,中介公司便會將轉讓價款支付給上家。
2、辦理進退戶手續
上家先支付一筆首付款,與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後,將房屋在中介公司掛牌。
雙方簽訂轉讓房屋的協議書後,由上家與開發商簽訂解除合同的退戶同意書,並前往交易中心辦理退戶手續。
然後,下家與開發商簽訂新的預售合同,並送往交易中心備案登記,最後下家將轉讓價款交付給上家。
3、產權證辦好再交易
上家與下家簽訂出售協議書,要是可以交房則先行交房,但不辦理相關的手續,等上家的產權證辦出以後雙方再進行交易。雙方的協議書需經公證處公證,上家的相關資料可暫留在中介公司。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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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期房可以轉讓嗎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專的同意方能同受讓方屬簽訂新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❻ 期房簽了合同就不可以轉讓了嗎
你好, 第一,期房可以轉讓,法律上規定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或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房屋才能夠轉讓,但實踐中現在對於期房也是可以轉讓的,即期房買賣協議也有效,但是在辦證時仍然辦在原購房人名下,再過戶到新買受人名下,在合同中要對相關事項約定明確,風險主要在於買方。
第二,踐中很多人通過「改合同」來轉讓房屋,即雙方約定,從開發商處直接更改購房合同,變更買受人,但如果原房主已開具購房款發票或已向房管局備案登記,則無法更改。而且,改合同本身也是一種不規范的民間交易行為,法律上並不認可和支持,因為這種交易行為減少了交易環節,逃避了國家稅費,因此,如果沒有糾紛還好,一旦有糾紛訴諸法院要求賣方履行改合同義務,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❼ 期房可以轉賣嗎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但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並未涉及期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至今沒有作出規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此也沒有規定。
不過,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期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體到各個地區又是不同的。
期房進行買賣的條件
雖然各地規定不一樣但是期房進行轉讓買賣一般都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只要房款已經支付完畢,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任意處置的許可權,就可以自由進行房產買賣,而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需要將房屋已經買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讓他與新的房屋所有人溝通相關事宜即可。如果房款沒有結清,還有餘額尚未繳納清楚的,購房者是不可以擅自出售已購的期房的,因為開放商還有這所房屋的一部分主權,所以要先與開放商溝通,徵得企業同意以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2、所購的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以後,雙方就各項事宜洽談好以後,就可以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將房屋的預售對象轉讓過來,一般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轉過來了。
3、只要期房的戶主轉讓手續辦理下來,被轉讓的人就可以享有原轉讓人購買房屋時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就是以前的一切購買行為以及權利都轉到了受讓方身上,不改變原有的一切約定。只是戶主變動了一下,其他的沒有變化。
4、期房的轉讓價位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價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定價,轉讓人與被轉讓人可以自己協商價位,然後就已定下的價位簽訂買賣合同。
在此以北京市的相關為具體實例,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期房轉讓手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對期房轉讓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北京市的《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
(來源:深圳房地產網-房掌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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