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房購入是否影響滿五年唯一
你好!
這個只要你沒有進行交易過戶出產證,那麼你原來的房子還是滿5年唯一的!
一旦專你繳了契稅,你屬的房子就真的登記了!那時就不是唯一了!
簽買賣合同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簽了合同還可以毀約的!但是你一旦繳了契稅出產證了,那麼就不行了!
『貳』 房產滿五年 從什麼時間算起
關於購房的時間界定標准,2005年國家稅局曾作過很詳細的解釋。
一、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172號對國稅發[2005]89號中的關於購房時間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 :
1、《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
2、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3、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叄』 期房的5年房產稅怎麼定的滿5年含5年怎麼定義的啊
證滿五年,是指的房產證和契證的發證日期,只要是有一個證上面的日期滿五年,就可以稱是證滿五年。一般來說,契證的發證日期都比房產證的發證日期都要早,所以看證有沒有滿五年,都是看的契證。
『肆』 期房,兩年交房,自帶配套要五年至少,是不是太久了
現在的開發商都是這樣的,有些地方配套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如果接受不了就只能購買現房。
『伍』 如何計算期房的五年
按照你的契稅票上的日期計算即可。
『陸』 房子是否滿5年 是按照什麼時間來算的多謝!
一般情況,房子是否滿5年是按照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標準的。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
不同類型房子計算方式不同: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
以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是否滿5年或者滿2年。
2、已購公房
有三個時間: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這三個時間哪個在前面就按照哪個計算房屋滿5年或者滿2年,但需要查驗收據的章或購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據才有效(只要一個日期滿五年或滿二即可)。
3、繼承的房產
繼承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5年或者滿2年。
(6)期房算五年擴展閱讀:
產權年限的計算方法:
無論是商品住房還是經濟適用房,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例如,開發商拿地時間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於2005年購買了該開發商的房屋,則其剩餘的年限為65年(2070年-2005年)。
需要注意的事,公房的產權年限與普通的商品住房是不一樣的,它的土地使用年限從第一筆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由於土地使用性質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公房一般上市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
例如,一個建成於1980年的公房小區,某棟樓在2000年第一次出現了二手房交易,那麼這棟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從2000年開始算起,到期時間是2070年。
『柒』 如何認定房屋預售合同滿5年是否以簽約日期為准
簽署買賣合同的時間稱為購房日期.竣工時間指樓宇成功封頂申報驗收日期.亦可理解為樓齡.終止時間指使用年限,如果是住宅性質的直接減去70年即為該宗土地的批地時間(如:終止日期為2070年12月31日,即批地時間為2070年-70年=2000年)登記日期指房產證出證日期,房產交易當中是否滿5年就是依據此登記日期去計算的。由上面的時間可以得出,雖然很多業主在5年前已經購入房產了,但是出證時間比較完,一般是在購房後一年或兩年房產證才辦下來。所以很多房產的樓齡都8.9年了,登記日期卻不滿5年,你可以看一下契稅完稅證日期,一般是交樓開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