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限購城市有哪些城市
先在住房限購的名單里的只有個
已有限購廈門、上海、杭州、寧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廣州、三亞、海口、溫州、大連、蘇州、蘭州 鄭州、太原、武漢、昆明、濟南、南昌、金華
廈門、上海、杭州、寧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廣州、三亞、海口、溫州、大連、蘇州、蘭州 鄭州、太原、武漢、昆明、濟南、南昌、金華 、青島、合肥、北京、深圳、南寧、西安京、津、滬、渝4個直轄市,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再加上27個省會城市,明確將要實行限購的城市就已經達到了36個...
全國已有13個城市出台「限購令」——
13大連
大連市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自19日起,暫定同一購房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12 廣州
自2010年10月15日起,廣州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嚴格執行同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未滿18周歲的人士,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
11 海口
10月14,海口出台樓市調控細則,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從10月1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海口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
10 天津
自10月13日起,天津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內六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權屬登記手續。
9 三亞
10月12日,三亞市人民政府發布文件,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自本10月12日起,暫定對三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三亞,限購一套商品住房。
8 南京
10月12日,南京出台調控細則嚴控投機炒房,暫時限制購買第三套住房。
7 杭州
自10月11日起,暫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復徵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費用。
6 福州
從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行政區域內戶籍居民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福州五城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五城區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5 寧波
10月9日,寧波出台樓市調控文件,規定從9日起寧波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新購一套住房;非寧波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寧波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在寧波只能新購一套住房。
4 上海
10月7日晚,上海出台樓市調控執行細則,「在一定時期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暫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3 廈門
9月30日,廈門市國土、房產等7個部門決定採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即從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廈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2 深圳
9月30日,深圳緊急出台「限購令」,規定從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其中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 ;能夠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1 北京
5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樓市調控執行細則,規定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購房家庭」是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對夫婦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購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㈡ 全國的房產限購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稅,並可優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 長期限購後,需求主力必然回歸中間階層,房價也會回歸到收入可支撐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過土地供應、公積金的松緊等政策靈活調整供求限購令漫畫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第一、取消商業銀行的差別化信貸,並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貸款上限,支持中間階層置業。現行的差別化信貸政策違背商業銀行的逐利本能,必須靠銀監會三令五申才可實施,而限購令可基本禁絕利用信貸資源炒房和過度投資的行為。央行、銀監會可根據全國宏觀調控需要規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按風險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戶制宜地發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價房,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中產階層可購買性價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體系從「以售為主」轉向「租售並舉」,將來可轉向「以租為主」直至最終取消經濟適用房。 第三、原用於調整供應結構、抑制地價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國有土地出讓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盡量減少易導致暗箱操作的綜合評標。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有在繳納稅費的時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稅這個稅種。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5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更多詳情請到海房線
㈢ 房產國八條及限購令詳細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
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要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並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台住房限購措施。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於新建住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約談省級及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對未如期確定並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相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也要納入約談和問責范圍。
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參照上述規定,建立健全對轄區內城市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新聞媒體要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㈣ 中國每個人限購多少套房產
分地方,分住房性質,分你的自身情況。
購買40年,50年,使用權商住房或是純商業房產,不限購,只要你有錢,你可以整棟樓或是整條街買下。
購買一般商品房70年那種,北京規定,單身北京戶籍只能擁有一套。家庭可以購買二套。
一般地區,只要是本地戶籍,買兩套是可以的,三套以上,需全款購買。
㈤ 北京目前的限購政策是什麼
2010年4月「新國十條」(《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出台後,一些房價過高的城市相繼頒布限制家庭購房套數的規定,被稱為「限購令」。北京規定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售房,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本章就本市戶籍、外阜戶籍、港澳台、外國人、及公司購房資質進行簡單闡述。
一、京籍家庭購房政策
單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家庭: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京籍戶籍家庭包括:
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個具有北京市戶籍的家庭。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
擁有北京市單位集體戶口的家庭。 (因就學遷入在京學校集體戶口的(戶口本上職業處體現學生),屬於非京籍。)
二、非京籍家庭購房政策
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三、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的購房政策
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個人購房按照2012年11月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執行, 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宅。 即只能購買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能購買非自用、非自住的商品房,包括寫字樓、商業物業、住宅等都在嚴格限制購買范圍內。 境外個人必須在京工作居住滿一年才有資格購買住宅
四、公司購房政策
大陸公司購房,昌平、朝陽:除個人獨資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外企(外企在京設立分公司的除外)的購房受限制外,其他的單位購房不受限制。
其他區縣除個體工商戶外不受限制。
外企在大陸僅能在公司注冊所在地購買一套非住宅商品房。
五、【補充通州板塊限購政策】
根據北京市新的規定,對通州採取的限購政策為:
一、符合現行政策有關規定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限購1套通州區商品住房:
(一)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已擁有1套住房、戶籍屬於通州區且落戶3年(含)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已擁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㈥ 限購政策是什麼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在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稅,並可優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可以咨詢當地房產局。
㈦ 2017年北京住宅限購政策是什麼
限購政策內容:
1、在北京市限購1套住所(含新建產品住所和二手住所)的狀況:
(1)已具有1套住所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用暫住證、在本市沒具有住所,且接連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納社會保險或自己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暫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狀況:
(1)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所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具有1套及以上住所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供給本市有用暫住證和接連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納社會保險或自己所得稅交納證實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當很多購房者還在對是不是出手優柔寡斷之時,變相加息潮現已悄但是至。早在新年前,商場上就有消息撒播:北京地區大都銀行已將首套房商貸利率的扣頭從8.5折調整到9折,日前更有多家銀行承認:二套住所借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所以,假如當下打算在北京購房的話,你要注意兩點改變:首套購房利率添加了,采購二套房屋借款年限縮短了!
拓展資料:
1.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2.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
3.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稅,並可優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
㈧ 限購政策
限購
註: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一)數量
1、本市戶籍居民限購2套;
2、本市戶籍單身(含離異)人士限購1套;
3、非本市戶籍連續繳滿5年個稅或社保(購房之日前起計算),限購1套;
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從化、增城區內限購(含受贈)1套住房;
5、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按照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二)轉讓/贈與
1、居民2017年3月30日起新購買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或辦理析產手續;
2、法人單位2017年3月30日起新購買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3、住房贈與他人的,須滿2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
4、接受住房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行限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