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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購房處分

發布時間: 2021-11-10 21:02:20

『壹』 買房時要警惕哪些違法違規行為

買房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可能一輩子就住在這個屋子裡了,所以買房子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課,尤其對於新手來說,有很多事項都需要注意,現在就來看看買房時需要警惕的這些違法違規的行為!

一.未取得預售證銷售

無證銷售主要表現為項目未取得相關建設手續或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不具備銷售條件的情況下進行售賣。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按照規定,只有取得預售證的房地產項目才能達到銷售條件。證件不全的項目很容易出現如交了首付開發商卻遲遲不交房,或是房屋不能交工爛尾等現象。因此,取得預售證再銷售,能夠保證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是保證著開發商資質的基礎條件,沒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房子,賣出去也是不合法的。

看房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開發商出據證書原件。如果是期房,也要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的預售范圍,保證自己想要購買的樓房在預售范圍內。

二.違規預售

違規預售的形式表現為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預訂、預付款等性質的費用。

雖然有些樓盤是在取得預售證之後才開始銷售,但是其在排號、排卡的過程中,會事先掌握意向客戶的情況,然後再根據意向客戶的多少來調整定價策略。如果排卡人數多,大部分開發企業會上調價格,這對購房者十分不利。

另外,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對於購房者來說,存在一定風險,這些費用大多屬於「不可退換」的,如果購房者交了錢後,又想反悔,這些費用很難退還。還有些違規預售的房子,正如上文提到的,不僅證件不全,而且許多還未開工建設的,會存在很大的購房風險。

三.強行加價

強行加價表現為開發商在購房者交了首付或全款,簽了購房協議的情況下,卻以成本上漲、無法辦理公積金等各類理由給房子漲價,甚至還有開發商提出「不補差價,就不交房」的論調。

四.捂房提價

捂盤惜售是指有的開發企業會限量分批推出樓盤,每次推盤均造成供不應求的局面,增加購房者的恐慌搶購心理,人為製造供需矛盾,以此來達到漲價的目的。

根據相關規定,已經取得預售許可後的商品住房項目,開發商要在限期內公開銷售,並將結果向社會公布。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對外公開銷售或未將全部准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故意採取畸高價格銷售或通過簽訂虛假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等方式,人為製造房源緊張的行為,要立即停止銷售。

五.截留房源

房地產開發商如果通過與內部員工簽訂虛假購房合同並多次解除合同,或通過頻繁調整備案價格等方式,達到囤積截留房源的目的是嚴格禁止的。

六.中介違規

一些房地產中介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違規行為,例子如下:

1、發布虛假房源,利用不實的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

2、沒有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

3、在當事人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

4、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5、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以賺取差價;

6、泄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等等。

總之,購房者要對購買項目有一定了解,一旦遇到這些違規行為,要理性採取合理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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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麼處理

如果買房人是善意的,並且已經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並且已經辦理了房屋變更登記的,善意第三人是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這叫作善意取得制度。那麼,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麼處理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麼處理
所謂買房人為惡意,是指買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賣房人沒有處分權。在買房人為惡意的情形下,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論房屋是否過戶,惡意的買房人都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買房人為善意的無權處分
所謂買房人是善意的,就是買房人不知道且不應該知道賣房人無權處分。在買房人為善意的情況下,要分兩種情況討論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1、房屋尚未過戶給買房人
《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此規定,賣房人無權處分且得不到權利人的追認或取得權利的,買房人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買房人只能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向賣房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
2、房屋已經過戶給買房人
《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依據此規定,善意的買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當然,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依據該條法律規定向無權處分人請求賠償損失。
所謂買房人為惡意,是指買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賣房人沒有處分權。在買房人為惡意的情形下,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論房屋是否過戶,惡意的買房人都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叄』 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時是否有效

共同共有有未經另一共有人同意處分共同房屋的行為無效,但善意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對價且辦理房屋變更過戶手續的除外,共有人權益受損的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肆』 違規辦理房產證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准備資料去當地抄房管局就可申請辦理。
一、辦理條件: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可辦理。
二、辦理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並提交拿測繪圖(表)
4、領取相關申請文件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四、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法定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總結:買房時的合同,發票,契稅證,完稅證,維修基金發票都要留好,辦理房證時均會用到,在對待辦理房產證的問題上,購房者務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伍』 深圳住建局:嚴查購房人資格 違法違規購房將遭處理

觀點地產網訊:3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讀。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前1月23日晚間,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宣布要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嚴厲打擊違規行為。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最新表示,對購房意向的登記管理包括要求購房人登錄「購房意向登記系統」進行意向登記,以及進一步加強、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認籌金凍結、《認購書》示範文本修改完善等方面的內容。
關於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查,就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對購房人的身份證明、戶籍、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以及購房人社會保險或個稅清單材料、收入證明、徵信報告、購房款來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購房人收入狀況等,進行嚴格核查。
而對於發現違法違規購房的,還要求拒絕其購房申請,並報告轄區住建部門。
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在銷售現場及經營場所公示有關政策文件,履行告知義務。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還表示,對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況的,予以及時查處。
處理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購房意向登記系統及合同網簽系統、停止購買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取消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輪候資格、停止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對此類違法違規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於房地產經紀等機構向違法違規購房行為人提供服務和便利的,由住房建設等部門依法查處。

『陸』 「違規貸款買房」被揪出,購房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我覺得購房者需要承擔責任,而且違規買房的行為本來就是嚴格禁止的,有些人總會利用所謂的違規貸款去買房,通過這樣的手段來進行所謂的投資行為,我覺得這樣的行為非常可惡,換一句話說,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才讓很多地區的房價偏高。

我們都知道很多地區的房價特別高,特別是一些一二線城市,比如我所居住的深圳,現在的房價已經達到了均價8萬一平米的程度,有些地方的樓盤甚至已經達到了30萬一平米,可以想像一下,一個正常的工薪族是絕對買不起這樣的房子的,同時這樣的房子也給了社會上的年輕人很大的負擔。在這樣的一個情形之下,很多地區也出台了相關的房地產管控措施,通過一系列的措施來穩定房價,同時讓房價回歸到一個價值平衡的位置。

很多違規貸款買房的人都被揪出來了。

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是一個兩個了,比如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新聞,有些人利用所謂的企業經營貸款來買房,然後通過這樣的加杠桿的方式進行投資,有一些人也會利用所謂的消費貸款來付首付,雖然說買房的心切,我們都可以理解,有些人確實不是炒房客,他們買房房子也是自己住的,但是這樣的行為明顯不符合現在的規定,而且在杠桿買房本身就會給自己帶來非常大的風險,對於這樣的一個情況,很多地方都嚴格禁止違規貸款用來買房。

『柒』 在分配購房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嚴重的給於什麼處分a嚴重警告b撤銷

開除黨籍的處分

『捌』 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嚴重的,給予什麼處分

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條規定,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於違反國家住房分配、購買有關規定的行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都要嚴格依規依紀處理。

(8)違規購房處分擴展閱讀

「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主要是指黨員違反國家住房分配、購買有關規定,借房改之機多佔住房、重復享受福利分房政策多買房改房、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侵犯國家、集體利益,依照相關規定應當受到追究的行為。

近年來,一些領導幹部違規多佔住房,嚴重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這里的「多佔住房」主要是指一戶家庭違反規定佔有兩處及兩處以上福利性質住房或者住房面積超過規定標准。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利用不同地方、不同層級房改時間不一,打時間差,弄虛作假,獲取多處住房;利用工作調動或職務提拔之機,隱瞞房改房,獲取新單位的住房;採取假離婚等手段取得分房資格,多得住房;其他鑽政策空子撈取住房的行為。

建設「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黨和政府為解決困難人群的住房問題而出台的帶有福利性質的惠民措施,但一些領導幹部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條件卻享受這些優惠政策的違規現象出現。

如重慶市大足區紀委針對基層黨員幹部利用職權優親厚友問題開展調研時就發現,在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有91戶通過虛報家庭收入、住房等資料違規享受廉租房實物配租待遇,其中,申請人或其配偶另外擁有房產的佔到了48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解讀︱「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如何認定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