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只寫了定金收條沒有寫明具體交易價格,現在房主要漲價,可不可以告他違
看具體條款,除非業主在條款中約定只賣給你而這個前提下是沒有具體價格約定的所以告業主違約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小。
⑵ 二手房交十萬定金,且協議寫明不得反悔,否則雙倍賠償定金,但不是房主本人且沒有授權委託書,定金可以退
要看產權讓上的權利人是否追認這個交易,如果登記的權利人認可這個交易,那麼,你與上家簽的合同是有效,否則,合同無效,你可以不履行合同。
⑶ 什麼是二手房交易中的誠意金
現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經常要求購房者先簽訂一份《購房誠意書》,繳納一筆誠意金。當購房者不購房,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時,可能會遭到拒絕。中介公司對於退款的要求,有兩種處理方式。誠意金已交給賣房者的,誠意金轉變成定金,是否退還由賣房者決定;誠意金沒有交給賣房者的,可以退還。 我認為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誠意金並不能轉變成定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的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購房者與中介公司簽訂的《購房誠意書》中沒有明確約定誠意金具有定金的性質,不論該款項是否交給賣房者,都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89條關於定金的規定。 如果《購房誠意書》中約定不明或有歧義,應採納不利於中介公司的解釋。因為購房者和中介公司簽訂的《購房誠意書》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條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⑷ 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
現在二手房受到很多購房者的青睞,很多購房者看到二手房後,為了防止房屋被他人買去,急著支付了定金,但之後發現更好的房源,或者覺得這個房子買虧了,再想要回購房定金就難了。現在,二手房定金糾紛源源不斷,為您准備了3招預防定金陷阱。
定金不能退換,買房前要查賣方資格和房屋產權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交了定金是不會返還的,如果遇到賣方資格問題(比如賣家不是房主)或者房屋產權存在問題(比如房屋由貸款抵押或債務糾紛等),買方即便交了定金,房屋也不能正常交易。此處舉一「栗子」:
郭先生來看上一套二手房,但奈何房主提價,於是又找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目前房價上升過快,他擔心房主提價,於是著急交了購房定金,後來才發現,這套房子還有銀行貸款,產權不明晰,房產過戶難。購房者在交購房定金前一定要對賣方資格和房屋產權情況進行核查,如果有債務糾紛、抵押貸款等情況,不要向對方支付定金,以免造成個人損失。
簽訂定金協議要看清細節
定金協議的條款中也應該包括交易的各種細節。比如:房屋地理位置、交易價格、車位價格、車位號,甚至還要包括資源的相關協議。買房人要注意在定金協議里寫明買房能否順利?
購房定金高為房款的20%
小孫同學看中了一套總價300萬元的二手房,但與賣房人商議支付定金的數額犯了難,因為對方索要70萬元,她手裡沒有那麼多現金。購房定金的數額應該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買房人交付大額定金,可以選擇資金。在這起交易中,小孫只需要向賣房人支付定金60萬元。
在法律方面,定金協議對於買賣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如果買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賣房人可以不再退還定金;如果賣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在定金方面,購房者要注意以上三點,定金陷阱不斷,購房者應該了解簽訂定金協議之前應該核查的事情,定金協議中應該規定的內容以及定金協議的具體定價情況,避免個人因此吃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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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二手房定金
定金直接交給房東的,不用擔心的,只要有房東的簽收就可以了,跟中介沒關系的,以後你首付什麼的都不用通過中介的,直接轉賬給房東,中介只需要支付中介費,到時候記得拿發票就行了
定金就是定了的,如果違約就要賠償的,除了賠償房東,違約一方也要支付中介費的
現在很多人都通過中介買房哦,他們會備案的,比你自己去找房東買房的話,要稍微安全一點,至少他們把這套房子會先去登記了,登記後這套房就不能再買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