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內部職工購房認購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認購協抄議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1、 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2、《房屋認購協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訂金
❷ 公司怎麼會知道員工的購房記錄
那就是銀行泄露了你的信息,還記得吐槽大會中的池子告笑果公司和中信銀行嗎,就是銀行泄露了池子的流水記錄。
❸ 房地產公司內部員工購房優惠一般是多少
為滿足員工自住及投資需求,完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使員工安居樂業,與公司共同發展,經公司高層研究制定本內部員工購房優惠政策。 一、本次購房優惠政策遵循以下原則:
1、員工自願的原則;
2、僅限XX公司員工及員工親屬(不得與案場正常到訪客戶沖突,具體以案場到訪登記為准),每位員工限購兩套房源;
3、針對房源:適用於XX項目所有100平方米以上戶型(不含地下室、車位等配套物業)。
二、購房優惠措施:
1、本公司員工購房可在營銷中心正常優惠的基礎上額外享受10%的優惠,可與案場其它優惠累加使用;
2、根據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年限可在以上優惠基礎上享受以下優惠:
自天城公司首批員工入職日(2010年8月1日)起算,工作滿一年可享受1%的優惠,滿兩年可享受2%的優惠,可與案場其它優惠累加使用;
3、根據員工在公司的職務可在以上優惠基礎上享受以下優惠:公司中、高層管理幹部可在以上所有優惠基礎上額外享受1%的優惠,可與案場其它優惠累加使用。 三、其他須知:
1、每位員工優惠許可權只能使用兩次,員工購買的第三套及以上房源則不再享受此購房優惠政策;
2、所有享受此優惠政策的員工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7日內付清房款或購房首付款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否則視為放棄此購房優惠政策。
❹ 公司是否有權力查詢員工的購房情況
我認為沒有權力,這屬於個人隱私。只有公安機關在取證的時候才能查詢。
❺ 老闆出錢給員工買房,填表登記都員工的名字,房子歸誰所有
具體要看購房合同簽誰的名字,是員工的還是公司的
❻ 內部員工購房簽約前禁止轉讓是什麼意思(在線等)
一、購房指標只針對內部員工,因為涉及單位的福利;
二、只要簽約即可,至於付款方式不作要求。
但如果是按揭貸款,銀行自然會對轉讓有所限制,轉讓時只要符合銀行的要求,單位不管。
事實上,你提供的申請書中,已經明確,如果本人辦理不了按揭的,可以以其他直系親屬的名義辦理,仍然算是本人購房。
三、未簽約即轉讓,等於是員工把單位給你的福利,直接套現了,這背離了單位的初衷。
1、事實上,直接套現,等於是員工在賣房拿回扣,單位又何必便宜呢?
2、關於單位禁止轉讓內部購房資格的規定,是否影響購房指標轉讓合同的效力
雖然,你單位禁止員工將其購房資格轉讓他人,但這僅僅是單位內部的規定,職工如果真的違反了單位內部規定,只能由單位內部進行處理,這並不影響購房指標轉讓合同的效力。我國《合同法》規定,只有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況下(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無效。
因此,購房指標轉讓一般應當認定有效。換句話說,員工如果真想直接轉讓,可以以私下簽訂協議的方式,把購房指標轉讓給他人,員工只是名義上的購房者,由真正的購房人先交款,以後再辦理轉讓手續。這樣的協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❼ 內部員工具備什麼條件在雅居樂購房,寰圖
內部員工具備什麼條件在雅居樂的購房?如果是內部員工的吧,所具備的條件就是要在公司工作15年至20年以上。
❽ 售樓內部員工購房名額轉讓要交錢嗎
看轉讓的人要不要掙你的錢,或者你有沒有必要要他的轉讓資格
❾ 內部員工購買房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沒
單位分的房改房,只能單位批量辦理房產證!或者單位願意出材料給你讓你辦,基本上沒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