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周六、周日的時候能夠辦理購房證明嗎具體辦理購房證明的地點在哪裡
南京市本市來戶籍周六可以源辦理,周日不能辦理。外地戶籍只能在周一至周五辦理。
周六隻有兩個地方可以辦理,其他地方沒法辦理,兩個地方分別為:
①中山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 地址:中山路171號
②南京市不動產檔案館 地址:華僑路52號
❷ 剛遷入南京戶口可以領取購房證明嗎
剛遷入南京戶口(首次購房)可以領取購房證明,房屋交易納稅標准有所改變,特別是對於首次購房客戶,更可以享受到稅收減免政策,必要前提是能夠提供首次購房證明。
一、開具購房證明的要求:
1、查閱購房證明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
2 、如果是網簽購房合同的,購房者應攜帶購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所購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核心提交申請。
3、購房者名下有與父母共同購買的住房的,申請時應出具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4、購房者以拍賣等其他方式購房的,憑相關購房證明文書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市房地產交易核心提交申請。
5、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必須完整且真實,並且如實申報相關情況,如果有虛報、瞞報的情況,應承擔相關責任。
二、購房證明的開具:
1、首先,購房者應准備好身份證和戶口薄等相關的資料,前往欲購住房所在的房管部門辦理手續。
2、購房者到達房管部門之後,需到查詢窗口領取《開具新購住房證明申請表》,並且認真填寫申請表上的相關內容,填寫完畢後將申請表和資料遞交給相關工作人員。
3、工作人員會將購房者的申請信息輸入到系統中,並且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如無異議,便可認定。
4、經工作人員審核,如果購房者的相關信息無誤,並且符合相應的條件,工作人員便會給購房者開具購房證明。
三、開具購房證明的人群:
1、在本市購房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人。
購房者查詢時需提交網簽的購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家庭少有住房證明》等資料,由購房者本人在查檔窗口填寫查檔申請表即可。
2、因申請戶口遷移的本市居民。
購房者查詢時需提交由遷入地派出所蓋章確認的住房情況查詢申請表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並且可委託他人代理。
3、在本市購房享受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的人。
購房者查詢時需提交由本市公積金管理核心蓋章確認的《家庭頭次購房查詢申請表》、網簽的購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等資料即可。
4、在本市商業貸款購房的人。
購房者查詢時需提交由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家庭成員住房面積查詢申請表》,並且可委託他人代理查詢。
5、在外地購房、貸款、申請經適房或戶口遷的人。
此類人查詢時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證明的單位蓋章確認並載明需要協助查詢人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內容的《協助查詢聯系函》或《介紹信》等書面申請,以及查詢人的身份證件和《家庭成員住房面積查詢證明》即可。
❸ 南京購房證明有效期多久
"南京購房證明有效復期是6個月(包括電制子購房證明)如果過期了需要重新辦理1、本地戶籍(滿足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可以在線開具(1)未婚或無婚生子女的成年單身居民;(2)現為已婚且婚姻登記地在南京市的居民。下載「我的南京」手機APP,經實名注冊和認證,在「我的家園」或「南京房產」或「不動產登記」模塊中點擊「購房證明」,根據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申請。2、其他人群只能到現場去開(1)華僑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地址:華僑路35號84710245、84726022、84710699(2)大光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地址:大光路49號84680379(3)中央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地址:龍蟠路9號85532963(4)中山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地址:中山路171號83198500(5)仙林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地址:棲霞區文樞東路10號一樓8319850084705266(6)南京市不動產檔案館地址:華僑路52號84722588-752"
❹ 南京市買房,去房管局開的購房證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新購住房證明自開具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因特殊情況過期未辦購房手續的,需要重新申請,由房管部門開具新的新購住房證明,並收回原證明。
《關於開具購房證明的告示》明確了兩種情況下需要開具購房證明:
1、在南京市十一區范圍內已擁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後在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台、江寧和浦口八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南京市十一區范圍內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後在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台、江寧和浦口八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開具購房證明的地點:
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所在大廳檔案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2、在華僑路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華僑路52號不動產檔案館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3、在江寧、浦口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購房人到所在大廳檔案查詢窗口申請開具購房證明。
注意:購房者應妥善保存購房證明。購房證明的有效期為90日,有效期內不得重復開具,如有遺失,須到原辦理窗口辦理遺失聲明手續,在南京市不動產登記網刊發遺失聲明,15個工作日後方可重新開具。原開具的購房證明不得用於辦理備案、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