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莞現在限購嗎
東莞限來購政策(2017.4)
1、東莞市戶自籍限購2套新建商品房;
2、非東莞市戶籍購買首套房需繳納1年社保或個稅,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繳納2年社保或個稅;
3、非東莞市戶籍本科以上或初級以上職稱,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繳納半年社保或個稅;
4、限售: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需滿2年方可再交易。
❷ 限購升級、熱盤搖號、稅收調整,最嚴調控能讓東莞樓市降溫嗎
在出台多輪調控後,東莞繼續升級房地產政策。8月2日,東莞八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祭出調控新政 「莞八條」。
此次東莞新政,從土地競拍、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銷售管理、治理亂象、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東莞此次完善調控政策,既是堵上政策漏洞的舉措,又是針對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而對政策進行前瞻性的儲備和實施。
打擊炒房客,法拍房納入限購、新房限售期「3改5」
去年下半年以來,在東莞房價上漲壓力下,政府部門多次發文調控樓市。此次東莞新政涉及土地拍賣規則、企業拿地資質審查、拿地資金審查、法拍納入限購、個體工商戶停購、新市民限購條件、新房限售、涉房貸集中度管理、稅收調節、二手房價格指導、熱盤搖號等多個具體內容,堪稱東莞「史上最嚴」樓市調控。
具體來看,根據《通知》,在穩控住宅用地出讓價格方面,實行以「限房價、控地價、提品質」為主導的新型土地出讓方式,結合競保障性住房,研究更多靈活組合的方式,強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購地主體資格審查,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加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競買,企業聯合體參加競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出資比例不得低於50%;建立有效的企業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競買企業需說明購地資金來源並承諾為自有資金,相關職能部門可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核查,確保競買企業購地資金依法合規。
在住房限購方面,東莞將法拍房納入限購政策,並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住房。同時,東莞加強對購房人弄虛作假騙取社保證明購買商品房行為的懲罰,一經查實,5年內禁止購買商品住房。
在李宇嘉看來,法拍房納入限購,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住房,均是補上政策漏洞。
前一個政策是重點城市普遍採取的,後一個政策是針對東莞個體工商戶較多、民企數量多的現狀,可能會存在的政策漏洞,進而採取的措施。
在加強房地產稅收監管和調節力度方面,東莞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其中,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李宇嘉表示,「將增值稅免徵期從2年調整到了5年,這是熱點城市的普遍做法,也是為了打擊炒房客,鼓勵剛需買房的重要舉措。而熱點樓盤的限售期限由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延長到5年,目的與上面是相同的。」
據了解,此次東莞新政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監管,不僅要建立購房意向登記系統,將商品住房認購環節納入監管范圍。還要對意向購房人數超出上市房源套數一定比例的樓盤實行公證搖號選房、積分排序選房等制度,優先保障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同時,對意向購房人數超出上市房源套數比例較高的熱點樓盤,住宅限售期限由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延長到5年。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此外,東莞去年以來,二手房價上漲明顯,多輪調控政策也涉及二手房市場。此次東莞新政,也指出在二手樓盤網簽交易價格常態化發布基礎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導價發布機制,要求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下架虛高價格房源,不得受理及通過線上和線下渠道對外發布明顯高於本市二手住房成交指導價的掛牌價格。
房價上漲、曾被約談,東莞今年已多次調控樓市
去年以來,受深圳樓市需求外溢、東莞新房供需失衡等影響,東莞房價上漲明顯。去年下半年開始,東莞重拳出擊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調控地價和房價。緊隨深圳樓市新政「深八條」, 2020年7月25日,東莞十二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涉及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二手房啟動限購、上調限售年限至3年等9個方面內容。
2021年2月27日,東莞加碼樓市調控,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包括限購年限增加、新落戶者限購、封堵「假離婚」買房、提升二套房首付比例、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與監管、強化房地聯動調控機制等。
在此後的4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約談5個城市政府負責人,其中就包括東莞,並將東莞市列入房地產監測重點城市名單。
經過多輪調控,東莞房地產市場有所降溫,但是地價、房價仍存在上漲壓力。以土地市場為例,根據中指資料庫監測數據統計,今年1-6月,東莞市累計成交15宗住宅用地,總規劃建築面積173.2萬平方米,同比減少56.2%,總出讓金264.7億元,成交樓面價15283元/平方米,平均溢價率34.3%。
出讓宗地數量明顯減少,且推出的住宅用地整體優質,房企拍地熱情高漲。為了降溫土地市場,6月10日,東莞市七部門聯合出台土拍新政,嚴厲禁止「空殼公司」參與土地招拍掛競買。
進入今年下半年,對於房地產調控政策,國家頻頻發聲,7月22日,中央再次強調「房住不炒」,央行、住建部雙雙發聲;7月23日,住建部官網信息顯示,住建部等8部門於近日發布《關於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7月29日,倪虹約談銀川、徐州、金華、泉州、惠州5個城市政府負責同志,約談原因是今年上半年這些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和住宅用地價格增長過快,市場預期不穩。
作為熱點城市,東莞此次樓市新政正是落實近期國家「房住不炒」「一城一策」的政策要求。
對於此次東莞樓市新政,李宇嘉指出,針對性比較強,做到了精細化調控、精準調控,但樓市基本矛盾沒有得到解決的情況下,需求端的管控並不能撐起長效機制,必須要在供給端做文章。
李宇嘉建議,首先是土地供給端要將房價地價聯動做到實處,控制住地價上漲,房價就穩了。其次是資金端的管控,深圳外溢需求很多是投資需求,資金應該得到穿透式監管,這對東莞本地金融監管和房地產監管的協同是一個挑戰。再次,需求端管住的同時,供給端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要盡快增加、分流需求。最後,市場秩序整頓,此次東莞提出的整治方面較多,包括開發商、購房市場,也有中介層面,東莞要在這方面形成常態化的機制以及長效機制。
新京報記者 段文平
編輯 武新 校對 賈寧
❸ 東莞購房資格條件是什麼
1、對於東莞本市的居民,若是擁有兩套甚至更多的住房,是不得再購買商品房的。
2、對於東莞本市的居民,若是擁有1套住房,但是無法提供前2年連續繳納1年的交稅記錄或社保證明的話,不能購買商品房。
3、外地人若要在東莞買房,需有合法暫住證,並有連續5年的繳稅或社保證明。
東莞購房注意事項
一般來講,買房群體中主要是年輕人,大部分人收入普遍不高,積蓄也相對較少,往往需要父母支援並且貸款才能買房。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買房的首付款外,還需要支付接下來的裝修費用等。因此在購房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作好預算,切忌盲目選擇。
在買房前,很多人都會做足功課,比如戶型、房屋質量、朝向、開發商實力、物業等方面,其實房子的屋外細節也應該多加註意,因為這些外部因素可能直接影響你的居住質量。
❹ 東莞買房需要什麼要求
東莞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1、持有本市有用暫住證在本市沒具有住宅且接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對已具有1套住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用《東莞市作業居住證》的家庭,下同)、限購1套住宅(含新建產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2、外地居民則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東莞接連滿五年交稅證實(指個人所得稅)或者在東莞接連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實;有東莞合法有用的暫住證;購房人在東莞沒有房子,假如現已成婚,夫妻兩邊在在東莞沒有房子;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
3、假如在東莞以外的當地借款買過一套房,契合以上條件在東莞再借款買房,首付款要60%以上(包含60%),借款利率上浮10%。
❺ 東莞買房需要什麼資格
非東莞市戶籍居民購買首套房的,需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該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該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非該市戶籍居民在該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不得購買商品房。
另外依據東莞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可知,自2020年7月25日起已連續繳納個稅滿一年或兩年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以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5)東莞限購資質擴展閱讀:
一、東莞市商品住房限轉讓年限規定:
自2020年7月25日起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對於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東莞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其配偶須為東莞市戶籍。
三、東莞市商品房購買資格調整政策;
自2020年7月25日起,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核材料。
❻ 東莞最嚴限購政策什麼鬼 查查自己是否被限
今年國慶前後,多個城市出台限購限貸政策,10月7日,東莞執行最嚴限購限貸政策。購房者對於限購相關信息甚是關注。那麼,你到底被限購嗎?怎樣查詢有沒有限購?為落實做好住房限購措施,日前,東莞市房產管理局和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了《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具體通知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東府辦〔2016〕86號)和《關於貫徹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東建房〔2016〕49號)要求,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二、相關要求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經營場所等顯著位置公示東府辦〔2016〕86號文、東建房〔2016〕49號文以及本通知,供購房人查閱,並切實履行對購房家庭資料核驗和購房資格審核等責任與義務。不得向限制購房對象出售商品住房,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依法從嚴處理。開發企業違反限購政策給購房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開發企業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購房人須如實申報相關信息,如提供虛假證明或信息騙取購房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並依法處理,記入個人徵信不良記錄,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購房人自行承擔。
3、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查詢中應嚴格按規定收取相關申報資料,因資料不齊或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出具《東莞市購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況查詢記錄》的,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包括:《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商品住房情況申報表》、《東莞市購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各鎮街(園區)房產查詢窗口一覽表》(可登錄「東莞市房產管理局」官網下載和使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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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東莞購房限購
一、限購政策:
「自2016年10月7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時間認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准。住房限購政策視具體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重點:
1.關於購房家庭和住房套數及類型的認定
(一)購房家庭成員范圍為「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員中的成年子女具有獨立購房資格。
(二)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擁有東莞市戶籍,即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擁有住房套數的地域范圍僅指我市行政區域內擁有的住房。
(四)擁有住房套數類型僅指商品住房(即不包含房改房、集資房、福利房、自建房等房屋登記用途為住宅和公寓的其他房屋)。
(五)購房人名下有一套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商品住房,不論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共有,均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六)兩人及以上購房人擬共同購買商品住房且共同購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購房人分別新購一套住房對待。
(七)父母離婚的,登記在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套數應計入有撫養權的一方名下。
❽ 限購資質是什麼
目前廣州分為11個區,增城和從化屬於非限購區,其他區域為限購區。
限購區購房需滿足以下任意一點:
擁有廣州戶口
連續5年社保或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