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合同可以更名嗎購房合同更名注意事項
購房合同可以更名嗎?
購房合同是否可以更名需要確定合同是否已經備案,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根據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購房合同更名的兩種情況
一、預售登記前
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
如果購房時採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則址分容易辦理,如採用商貸或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方式付款,則辦理起來比較麻煩。可按以下辦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二、預售登記後
購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如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不具親屬關系的應按預售轉讓程序辦理,即由原買受人提出申請,撤銷合同備案後重新簽訂購房合同。
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購房合同更名費用
收取更名手續費基本上是一件非常普遍的現象,對於以下三種情況進行合同更名他們都將收取同樣的費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簽了正式合同並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簽了合同並已辦完按揭手續。
開發商說收取手續費他們也有自己的苦衷,開發商普遍稱基於幾方面的顧慮他們不得不收這筆費用:
一、客戶資源無端損失。因為合同更名很容易,很多人就不會嚴肅對待這份合同。
二、防止少數「炒家」到處炒房子。
三、如果開發商不收取更名費,開發商沒有義務去為購房者更名。因為實際上要辦理合同更名開發商要配合購房者做大量的工作,而且那些辦了按揭的,開發商還將為每套房做擔保並向銀行交保證金。
四、不利於二手房市場的發展,開發商收取的更名費實際上遠遠低於二手房市場上的收費,但是更名實際上有點像做二手買賣,這樣會影響二手房市場。
五、防止內部銷售人員從中漁利,假如不收取更名費,已經購房的購房者就有可能私下勾兌售樓人員,給售樓人員一定的好處,要求售樓人員把房子轉買給另外新的購房者。
購房合同更名注意事項
更名風險不容忽視。合同更名是期房轉讓的一種形式,在期房轉讓當中,逃避房地產交易稅費,賺取房屋交易差價。因房屋未取得產權證,就當前房地產轉讓法規而言,合同更名行為亦可視為無效,所以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權利難以得到保障。
如果房產商配合進行合同更名,那麼地產商與新購房者簽訂的合同,等同於一手房買賣,更名後房產商與原購房者簽訂的合同進行作廢;如果房產商不支持更改房屋買受人,不重新簽訂購房合同,那麼合同更名手續無法辦理,合同更名亦無法進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還要取決於地產商是否支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多房產信息
② 購房合同更名有哪些要求
對於不少正在買房或者已經買了房子的朋友們來說,有時候一些手續不一定在買房的時候就能辦理利索,往往後期還有一些更改的事項。就說說購房合同吧,原先簽名的人可能需要更改成別人的名字,這時就要辦理購房合同更名,那麼,購房合同更名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和要求?
1、預售登記前在這個階段,購房者如果想要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相對來說手續並沒有很復雜。首先,購房者應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通常情況下,開發商都是會同意更改的。
2、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需前往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即可。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等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更名。
3、預售登記後如果新增買受人與購房者具有直系親屬關系,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不具親屬關系的,應按預售轉讓程序辦理,即由原買受人提出申請,撤銷合同備案後重新簽訂購房合同。
4、辦不了產權證購房合同更名需對合同重新備案,自然也會被重新審核,如果被房管部門發現買賣雙方的真實目的是完成交易,則會被拒,從而造成無法備案以致後期產權證書無法正常辦理。
購房合同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簽訂了購房合同後,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
1、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只需同開發商協商,把之前簽訂的合同注銷,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2、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驗收。此種情況還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種情況麻煩不少。需要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更名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3、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是,在產權證辦出來以後,需要按規定支付相關稅費。
上述文章即是小編帶給大家的關於購房合同可以更名嗎以及購房合同更名需要什麼手續的詳細內容了,希望能夠幫到有需要的你。總而言之,購房合同更名要按照規定的手續進行,而且不同的購房階段,辦理購房合同更名的復雜程度不一樣。
③ 購房合同上的名字可以更換嗎
可以的,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已在房產局備案了,就必須注銷原購房合同,再和開發商簽訂變更更名的新購房合同。需要原購房合同本人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注銷,以其更名人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④ 房產證沒辦下來,購房合同已簽,能修改合同把名字改了嗎
簽訂了購房合同後,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
第一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只需同開發商協商,把之前簽訂的合同注銷,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第二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驗收。此種情況還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種情況麻煩不少。需要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更名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第三種情況: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是,在產權證辦出來以後,需要按規定支付相關稅費。
拓展資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作為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類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登記為成立條件。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行政干預強烈。由於土地房屋類不動產價值巨大,對國計民生影響很大,國家對房地產行政監管相對較為嚴格。如國家實行登記制度、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實行限購政策等。
資料來源 網路 商品房買賣合同
⑤ 購房合同上的名字可以更改嗎
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改名字來進回行交易。如果您已經完答成網簽,建議您和開發商協商,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要先撤銷合同,並且原合撤銷之後,您要再次簽訂合同重新備案,這樣是可以的。這裡面關鍵的是要取得開發商的同意,並且您需要確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銷,這樣您的合同才能成功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