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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之後政策變了

發布時間: 2021-11-07 17:48:28

⑴ 簽訂了購房合同後,房貸利率是不變的,還是隨國家調控改變

國內個人房貸主要以浮動利率房貸為主。2006年時,光大銀行、浦發銀行和招商銀行等先後推出過固定利率房貸。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房貸合同都是浮動利率的,央行每一次升息,借款人的月供就要有相應的增加;反之,則會有相應的減少。
與我國不同,歐美國家主要推行以固定利率為主的住房抵押貸款制度。根據美國抵押貸款銀行家協會的統計數據,在美國的購房者中,有近八成的人選擇利用固定利率抵押貸款來鎖定未來利率變動可能帶來的風險。
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如果未來一段時期內市場普遍對利率看漲,選擇固定利率房貸就比較合算;反之,選擇浮動利率就比較合算。是否選擇固定利率房貸,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衡量:
一是要判斷未來的利率水平是否處於升息通道;
二是仔細考慮自身的收入情況;
三是申請第二套以上住房貸款的,可以考慮用固定利率貸款來鎖定中長期住房貸款利率,避免利率和通貨膨脹風險。
另註:
1、固定利率房貸,指在一定期間內,貸款利率保持不變的人民幣個人住房貸款。也就是說在貸款合同簽訂時即設定好一個固定的利率,不論貸款期內市場利率如何變動,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不會隨行就市。
2、浮動利率房貸,指房貸利率採取浮動制,中長期貸款利率根據央行的基準利率變化及時調整的人民幣個人住房貸款。
浮動利率房貸是目前比較普遍的一種房貸方式,央行根據國內經濟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利率,利率風險由借款人承擔。如果碰到貸款利率調高或調低的情況,貸款買房者就要從下一年度開始按照新的貸款利率還貸。由於住房貸款一般期限都比較長,借款人的利息支出會一直處於不確定的狀態。

⑵ 我第一次買房可是現在政策變了,我想退房,怎麼辦

這個他告不了你,因為是無比避免的因素,你貸款不夠,並不是你主觀意願拒絕

所以說,去法庭打官司也沒事,你的定金肯定是拿不回來了反正

⑶ 如果購房優惠政策變化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還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子會不會多交錢

房產交易的稅率都是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的,同時也隨國家的利率調整而相應地調整,但稅率和利率又有所不同。
你現在購買按照第一套貸款購房,可以享受7折利率優惠,但一旦國家取消這種優惠,你已經貸款的利率優惠就會取消。
契稅和印花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則不同,新稅率的執行以合同簽訂日為准認定的。

⑷ 購房合同和國家規定不符

購房者簽了《認購書》以後,簽正式合同時,有些條款不能接受怎麼辦?

這時購房者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簽訂《認購書》之前,最好讓開發商提供他們的標准合同以及補充協議,仔細研究之後再簽〈認購書〉。而且在〈認購書〉中可以約定「買方在簽訂認購書協議之日起,幾日內前來與開發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就能化被動為主動。

參考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簽合同之前你要准備如下幾項:
1.確認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之後比較清晰,要不然到房產局辦手續時會很麻煩。
2.算算你要再交多少錢{總房款(優惠後的)-意向金-貸款額},拿著現金到售樓處。
3.確認自己的通訊地址。
4.你所需要帶的有意向金收據,認購書,綠卡,身份證。
5.下午4:30之後財務就不收款了,所以你最好在3.30之前來到售樓處。

來到售樓處之後你先找個空位子坐下,你的售樓員會過來給你一份空合同讓你先看看,你沒異議之後會帶你到樓上,這時她會跟你要身份證和綠卡去售樓經理那確認優惠價格,然後她會把優惠名單那給你簽字,這時你除了簽字之外還要看看前100名特別是前20名到底有幾個人簽字,簽完字之後卡就被沒收了。簽完字之後就是交錢,交完錢會給你一張「商品房預售發票」,這張發票不要折疊,因為以後還要復印,你跟售樓員要一個檔案袋裝著。然後就是簽字了,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戶型圖」一式六份。合同里還要填你的通訊地址,因為以後他們要以信函的形式通知你干什麼干什麼的,因為他們要保留證據。簽完了售樓員會跟你要發票和身份證去復印,等她還給你之後這一天的工作就算完了,你就等著通知你辦貸款吧!注意事項:(#簽完合同之後售樓員會跟你要200元,一會說合同代辦費,一會說商袋代辦費,沒發票的,說什麼也不能給,這是他們售樓員自己要的,她要是跟著你要你就跟她說沒發票就不給,要不然你就威脅她說你要找他們經理談談,這時他們就會說別找了,你的合同辦不了我可不管啊!靠!他們的任務到此就基本結束了,是想在咋們身上撈一筆。)

(補充:沒警察看場子,要注意打劫和包丟失)

補充:專家支招——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杭州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等專家認為,購房合同是房產陷阱的「藏身之地」,簽訂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對消費者極為必要。

山東省消協投訴部副主任牟剛認為,消費者對任何一種商品都應該有知情權。但記者了解到,消費者主要通過開發商知名度、樓盤宣傳材料、朋友介紹考慮買房。「消費者不可能全程跟蹤房屋的建造過程。因此,對於房屋這種特殊商品,消費者的知情權更易受侵犯。」牟剛說。

「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商的圈套。」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提醒說。

除購房前慎重選擇外,一份規范詳細的合同可以為維權帶來很大方便。記者調查發現,許多消費者不知《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為何物,開發商單方提供的合同,消費者往往不作任何改動,審閱後簽上名字就達成協議。牟剛說:「單方合同、『開口合同』『霸王合同』,給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埋下隱患。」

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鋒等人認為,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范和調控。同時,消費者也應採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專家們提醒消費者在簽合同時尤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准、物業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准,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蘇萬明

⑸ 我通過中介和房東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由於銀行貸款突然政策變了,帶不出50%,我該怎麼辦

你放心吧,這個問題是很常見的,這就等於是因不可抗力(政策性原因)所導致的,你不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我就是做二手房銷售經理的,我們經歷過很多這樣的,中介費經紀公司要返還你,首付款房主要返還你,因為剛說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的,政策性原因導致的,你有合同在手裡呢,日期就是最好的證明,只要你合同的簽訂日期比銀行所出政策的日期或者說法律條款執行的日期要早這樣哪怕打官司你也是穩贏的,相信我,希望對你有用。

⑹ 購房合同簽訂後,房貸政策發生改變。買方以此為由,拖著不交首付,過了合同期限,是否算違約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一、根據你所描述,本案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二、你方與買方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依法受法律保護。
三、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四、本案中,由於政府新政頒布,對方首付款增加,政府行為屬於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五、就本案而言,買方可訴請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依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六、綜上所述,由於政府購房新政頒布,導致對方首付款增加,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不存在違約情形,可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互不負賠償責任。
七、但是,對方不能無限期拖延,可以通知對方限期支付房款,否則對方屬於違約行為,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行動建議】
一、由於購房新政頒布,政府行為屬於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二、就本案而言,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
三、保留房屋買賣合同、政府購房新政等相關證據。
四、建議和買方協商解除,互不負賠償責任。
五、可以 通知對方限期支付房款,否則對方屬於違約行為,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五、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六條 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⑺ 購房合同備案後如果政策調整會影響嗎

相關的法律法規調整會考慮這些變化的~不要擔心!

⑻ 購房時後突然改變購房政策了,咋辦

那就要看是否房產局備案,銀行備案了。
這些手續都全了,那麼就不需要那個百分之十,要是都不全,開發商沒提交材料等原因,那麼就要按照新的時點下的新政策進行了。
全看你辦理貸款登記,房屋登記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⑼ 國家政策變更導致無法貸款購房合同還有效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你這屬於情勢變更,可以申請法院解除合同。

⑽ 已購房已簽合同因為公積金首付政策變動現退款可以嗎

  • 已購房已簽合同因來為源公積金首付政策變動現退款是不可以的。

  • 購房合同一旦簽訂,誰違約誰承擔法律責任。

  • 既然已經繳納購房款首期款項,也一定簽訂購房合同,現在不能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了,想退首付,就得承擔責任。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有以下三種:

一次性還款法:從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很多人退休後,採用這一方法還貸。還貸後,若還有貸款未還清,就對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確定以後每個月的月還款金額。

停止還貸若干月法:從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余額,提前歸還貸款。提前還貸後,貸款人可以停止還貸若干月。(停止還貸的時間長短,根據提前歸還貸款的數額決定,不過不能超過12個月)停止還貸期結束後,貸款人須繼續按月還款。停還期的欠息,不收罰息,不計復利,在停還期結束後的每月還款中逐月扣還。有些購房者在某一階段收入情況出現變化(如生病、生育、失業等),多採用這一方式還貸。

逐月還款法:每月直接從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