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購房新房 » 小冀二手房
擴展閱讀
密雲各小區物業電話 2021-11-11 13:16:57
深圳房價高 2021-11-11 13:13:25
拍賣糧證 2021-11-11 13:12:04

小冀二手房

發布時間: 2021-11-02 00:35:15

1. 小冀郵政信貸中心有個人貸款嗎上班能貸嗎

一、基礎資料
貸款申請表;
身份證(包括配偶)復印件;
戶口薄復印件
婚姻證明復印件
個人收入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其收入水平的證明(包括我行認可的工資單、稅單、納稅證明等);
以財產抵押或質押擔保的,應提供抵(質)押物的權屬證明、我行認可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原件、質物原件;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的,必須提供保證人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擔保人收入證明(自然人保證擔保時);法人保證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代碼證及近期財務報表等(法人保證擔保時)

二、個性化資料
申請個人住房、商鋪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契約,以及首付款證明(發票及銀行交款單);
申請助學貸款時,必須提供教育單位簽發的入學通知書;
申請留學貸款時,必須提供國外留學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其他有效入學證明,已辦妥留學學校所在國入境簽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申請裝修貸款時,必須提供裝修合同和裝修預算書,以及首付款證明(發票及銀行交款單);
申請耐用消費品貸款時,必須提供耐用消費品購銷合同,以及首付款證明(發票及銀行交款單);
申請經營類貸款時(商鋪貸款除外),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購銷合同和財務報表等。
以上所有借款人及擔保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必須是原件,確認材料真實性後,復印件留存。
郵政儲蓄小額貸款需要哪些東西
懸賞分:20 - 離問題結束還有 14 天 18 小時
就是說需要哪些個人材料,比如收入證明什麼的

請盡量不要運用過多專業詞彙~~不太懂啊,呵呵

二手房91年的話,可能還可以貸7年。

2. 法律問題

1、從「小A請律師起訴小B」的表述可以看出這是一起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2、在民事案件的審理中,對於假證,法院是不予採信的,故小A要承擔對己不利的後果。
3、對於提出的問題
首先,個人認為不屬於詐騙未遂,理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2002年10月24日)是這樣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詐騙是刑事犯罪,對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犯罪行為,法院會將案件移送其他司法部門(公安或檢察機關)或者告知小B向公安報案。本案小B要告小A須經公安立案偵查後由檢察機關公訴,不能直接告小A詐騙。

其次、對於律師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因其是為委託人之利益行為,無罪。刑法規定的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代理人的行為;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是指在訴訟活動中,唆使、協助當事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故本案中律師及助理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而且與收多少的代理費無關。
具體條文分別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條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對於認為國家機關提供虛假證明侵害自己的權益,可以以該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依據是《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是對你問題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你也可以具體咨詢其他律師。

3. 幫我找一篇關於 學習法律知識 的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床,就聽見我們院里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裡聯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准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裡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准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范疇,但裡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裡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故事三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鍾的路或是五十分鍾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裡忘記帶了! 於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現有一台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並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麼他的行為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為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 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幾個小故事裡的法律保護

故事一 在校勞動受傷誰負責?

孫小明是某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牆推倒,將小明砸傷。後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勞動紀律,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故事二 為老師打開水被燙怎麼辦

那天早自習前,初一學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師叫到辦公室,老師讓他幫忙打兩暖瓶開水。哪知道因為地剛擦過特別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開水燙傷。

小孟的傷勢雖然不重,但醫生為了防止傷口感染讓小孟休息了半個多月,小孟家長為孩子治傷花費了不少錢。

事後,班主任老師承擔了賠償責任,可小孟家長認為學校也應該承擔責任。

故事三 被老師鎖在屋子裡的學生

那天下午放學後,初二年級舉辦籃球比賽,小冬看完球賽准備回家時,突然想起水杯還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說來也巧,小冬剛進教室不久,老師就來鎖門,因為小冬的座位在靠門一排的最後一個,粗心的老師沒有發現小冬還在教室里,就把門鎖上了。要不是晚上10點鍾學校組織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過夜了。

事後,雖然老師向小冬道了歉,小冬還是覺得別扭。

故事裡的法律保護

第一個故事,小明受傷的責任要由學校來承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應該提倡,但組織者一定要選擇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勞動,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築勞動,這本身就不合適,何況在勞動中又沒有老師看管。從這一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就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二個故事,小孟打開水是班主任老師指派的,而不是學校規定的,因此小孟被燙傷,班主任要負完全責任。當然,學校也要對老師進行教育,不能讓學生從事有一定危險性的勞動。

第三個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導致小冬被鎖在教室里,其責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驚嚇而致病,老師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斷的。

4. 小冀鎮的歷史文化

小冀相傳,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新鄉縣西南一帶土地荒蕪,野草叢生,只有稀稀拉拉的幾個村莊。有一天,從外地逃來了兩兄弟,姓冀,以做銀匠活為生。三兄弟找了塊高坡地,搭草棚,生爐火,繼續著銀活的生計。鄰近的人家喚老大叫大冀,老二叫小冀。大冀生性圓滑,待人刻薄;小冀忠厚老實,辛勤肯干。沒過幾年,兄弟倆掙了一些錢財,娶下了媳婦,各自有兒有女,生活也算幸福。然而,好景不長,兄弟倆從兩條光棍到熱熱鬧鬧的一大家子人,逐漸開始磨牙吵嘴,磕磕碰碰,再加上兄弟倆脾氣不合,一家人不斷鬧氣。後來,兄弟倆只好分了家,大冀帶上妻子老小,遷往了今天新鄉縣秦村營村東關帝廟附近,人們都習慣地叫那個地方為大冀(現已絕跡)。而小冀留在原來的高坡地,沒日沒夜的開荒種地,還刻苦鑽研銀活的手藝,附近居住的人家也多了起來,慢慢形成了一個小村莊,人們便叫這個村為小冀。
魏庄魏庄,在新鄉市區西南16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南1.8公里。據魏氏族譜記載:「明初,魏姓從山西洪洞縣遷出,先到溫縣魏溝,留下一支,又向東遷此建村。」名魏家莊。清末,村南也有一個魏庄,因此改為北魏庄,後易今名。
張青張青,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5.8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南1.9公里。相傳宋時,此處有人居住,遺留有大青石槽,舊水井,破房屋等。明永樂(1403-1408年)年間張姓由山西遷居「鄘邑之南」在此定居(清乾隆五十一年《張氏家譜》序),後以預祝張姓萬年長青之意,名張青,至今。
苗庄苗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5.9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2.1公里。據苗氏墳碑載:「明洪武間(1368-1378年),奉旨遷鄘之南而居,號苗家莊。」天順間(1460-1465年),「尚姓從本邑尚村遷此「(清康熙三十八年《尚氏族譜》序),至今。
王屯王屯,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4.4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3公里。明初,「王姓從山西陽城縣谷垛村,奉旨遷鄘城之小屯」(清康熙二十年《王氏族譜》序),後名王小屯,亦稱王家屯。明末,張姓遷此又另居一片名張王莊。清中期漸連成一塊,1933年統稱今名。
許庄許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4.2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2.9公里。宋朝年間,許氏在今村東建村,名許堂,後又西遷今址定居。明時稱許家莊,清末簡易今名。
李庄李庄,在新鄉市區西南13.5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3.3公里。據清朝咸豐四年(1854年)祠堂碑載:明初,「李姓從山西洪洞縣遷此」。名李家莊。後簡稱今名,至今。
閻庄閻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5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2公里。據民國九年閻氏墳碑載:「明洪武八年(1375年)閻姓從山西洪洞縣槐樹下,先遷新邑趙堤,因地勢低窪,澇鹼災害嚴重,永樂初年(1403-1408年)又轉遷興國寺東建村,後又移寺西(今村址),名鞏村。」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興福寺碑亦刻有「鞏村」。後改名閻鞏村。明末,張姓從張青遷此,又名閻張青,1949年改今名。
聶庄聶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4.5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北2公里。相傳,宋時此處有聶姓居住,名聶家莊,「王姓從山西洪洞縣遷出,先到獲嘉縣南王井村,後又轉遷此處」(《王氏家譜》序)。仍用原村名。後簡稱今名。
樓村婁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3.4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北3.1公里。據墳碑載:宋時,此處有姬、袁、閻三姓。首戶姬姓土地數十頃,是個神(巫)醫,家有花園,樓院多處,故名樓村。明初,崔姓從山西洪洞縣遷出,先到新邑郝圪壋(今縣畜牧場)、崔家井,永樂末期又遷此,仍沿用原村名,後簡寫成婁村。
秦村營秦村營,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6.6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北2.8公里。據村南水塘內墓記載:宋時,秦姓居此,名秦村。元朝1286年村西八蠟廟石香爐刻:「東秦村」。明初「傅姓洪武時為千總,散兵屯田於新邑西南東秦村,曰秦村營」。
豆腐村豆腐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7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北2.9公里。宋時,秦、桑、左、吳等姓在此居住,名秦村。元朝1286年,村東八蠟廟石香爐刻:「西秦村」。後秦姓犯罪外逃。「明初,劉姓從山西洪洞縣遷出,先到小冀鎮,老二轉遷此處」。後為祈禱富裕,改名為都富村,村民到縣衙完糧時,管賬老先生誤寫為豆腐村,至今。
西崔庄西崔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7.7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北3.5公里。據清同治五年創修《崔氏族譜》序載:「崔姓在明洪武時,從山西洪洞縣遷至鄘南,名崔家莊。」清末,簡稱崔庄,1980年地名普查時因與朗公廟人民公社崔莊重名,經新鄉地區行署批准,更名為西崔庄,至今。
冀庄冀庄,在新鄉市區西南18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北2公里。相傳在唐朝時期,冀姓老二從小冀遷此,名冀家莊。明初,聶姓從山西洪洞縣先遷輝縣秀才庄,後因地勢低窪,常遇水災,又轉遷至此。萬曆末年,賈姓從獲嘉縣後五佛村遷此。沿用原村名,清末,簡稱至今。
梁村梁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9.5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3.9公里。元朝時期,梁、趙、畢三姓在此居住,名梁村。「明嘉靖年間,白姓從小冀遷此」(民國十四年《白氏家譜》序)。清乾隆末年,「沈姓從獲嘉縣沈庄遷此」(民國二十八年《沈氏族譜》序)。都沿用原村名至今。
杏庄杏庄,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20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3.9公里。宋朝時期,聶姓居住在古黃河堤(即漢堤)東側,名為永興堤。明朝初期,「張姓從山西洪洞縣遷此」(清康熙九年《張氏族譜》序)。正德年間,以村邊杏樹林茂密,改名杏花村。清康熙九年(1670年)曾改稱杏庄堡、杏庄鋪。同治年間築寨,又名杏庄寨。民國初,稱今名。
西石碑西石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21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4公里。據村關帝廟唐開元七年(公元716年)四月,大唐衛州新鄉縣臨清驛長孫璧石像碑記載:「唐初孫姓在此居住。」明初,「魏姓從山西洪洞縣遷廟東」(《魏氏族譜》序),名魏營。後王姓遷廟西一奶奶堂附近居住,名王堂。明成華年間,以石碑改稱石碑村,乾隆末年,改為今名。
東石碑東石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20.3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3.7公里。據村關帝廟唐開元七年(公元716年)四月,大唐衛州新鄉縣臨清驛長孫璧石像碑記載:「唐初孫姓在此居住。」後以石碑名石碑村。明弘治年間(1488-1495年),姬姓從杏庄,呂、茹等姓陸續遷此,都居住在石碑村東部,到清乾隆末年,改為今名。
侯庄侯庄,在新鄉市區西南19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2.7公里。據侯氏族譜記載:明崇禎末年(1632-1638年),「侯姓從獲嘉縣望高樓村遷此建村,明侯家莊。」清末簡稱今名。
高村高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8.5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南2.3公里。明朝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梁姓從山西洪洞縣遷此,擇一高地居住,名高村,至今。
西賈城西賈城,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7.6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南1.7公里。相傳元朝有賈姓在此居住,名賈城。明末清初有侯、孫、熊、張、杜等十姓陸續遷此,居住在西邊一片,陳、李、楊等居住在東邊一片。到清末分為兩村,此處改名為西賈城,至今。
東賈城東賈城,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7.3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東北1.5公里。相傳元朝有賈姓在此居住,名賈城。明末,陳姓從東大陽堤遷此,居村東北角,名陳圪壋,後李姓從店後營亦遷此。清末,分為東西兩村,此村在東故名東賈城,至今。
西寺西寺,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8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西2公里。據劉氏族譜記載,明初,「劉氏從山西洪洞縣遷出,先居新鄉縣城裡,崇禎年間,復遷小冀聖壽寺西邊定居,名西寺庄」,清末簡稱西寺,至今。
郝村郝村,在新鄉市區中心西南15.8公里,小冀鎮人民政府駐地北1公里。元代時,有郝氏在此居住,名郝村。因連年戰爭無力應付外遷。明永樂年間「大趙營姜姓遷此」(《姜氏族譜》),仍沿用原村名,至今。

5. 有關法律的古代故事

1、鍘美案

陳世美家境貧寒與妻子秦香蓮恩愛和諧,十年苦讀的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宋仁宗招為駙馬。秦香蓮久無陳世美音訊,攜子上京尋夫,但陳世美不肯與其相認,並派韓琪半夜追殺。韓琪不忍下手只好自盡以求義,秦香蓮反被誤為兇手入獄。

在陳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蓮被發配邊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殺她,幸為展昭所救。展昭至陳世美家鄉尋得人證祺家夫婦,半途上祺大娘死於殺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證物證,欲定駙馬之罪,公主與太後皆趕至阻擋,但包拯終將陳世美送上龍頭鍘。

2、鼠獄

張湯是杜縣人。他父親當長安縣丞,有一次出門去,張湯當時是小孩,父親就讓他在家看門。父親回家後,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對張湯發怒,用鞭子打了他。

張湯掘開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沒吃完的肉,就舉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審問,記錄審問過程,反復審問,把判決的罪狀報告上級,並且把老鼠和剩肉取來,當堂最後定案,把老鼠分屍處死。

他父親看到這情景,又看到那判決辭就象老練的法官所寫,特別驚訝,於是就讓他學習斷案的文書。

(5)小冀二手房擴展閱讀

不少人經過「考證」說陳世美其實是清朝順治年間的進士陳年穀(號熟美),是被冤枉的,還說陳年穀的兩位同學報復誣陷,把陳熟美編成了戲曲中的陳世美。說來也巧,陳熟美和劇中的陳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有一位自稱錢塘散人的安遇時,留下了一本書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時的書里第26回《秦氏還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陳世美中狀元不認妻子兒女的故事,和豫劇《包青天》劇情的前半截極為相似。

大家只要網路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這本明朝的書。只是這部書里沒寫鍘陳世美,是發配陳世美,包公戲曲受《三俠五義》影響改成鍘陳世美。

6. 解放戰爭的新鄉戰役情況

1948年
3月, 新鄉地區的老解放區和半老解放區開始全面貫徹執行《中國土地法大綱》,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春,輔豫中學奧地利籍傳教士、英語教員胡泊爾調戲女生,引起學生罷課。
春,中共新鄉鐵路地下支部為配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略反攻,發動工人將機務段 6 000餘噸煤分光,致使全部機車停運,破壞了敵人的軍運計劃。
7月19日,因連降大雨,沁、衛河水勢暴漲, 洪水橫溢。城郊及西北一帶一片汪洋,寬達 40餘里,平均水深 4尺以至丈余,房屋倒塌 2 926間,淹沒莊稼22萬余畝,災民多達3萬餘人。
8月7日,華北野戰軍第十四縱隊四十二旅冒雨進逼封丘城下,守敵封丘縣保安團望風逃竄,四十二旅兵不血刃解放了封丘城。
10月22日,原武、陽武兩城解放。同時原武、陽武兩縣合並為原陽縣。
11月7日, 華北野戰軍第十四縱隊四十一旅會同冀魯豫四分區三五六、三五七團和汲縣獨立營攻克汲縣城。汲縣解放後,同時為加強城市管理劃城區和城郊部分村莊成立衛輝市,但汲縣縣制仍然存在。
11月,中共太行區黨委抽調幹部,在小冀鎮組建中共新鄉市委員會和新鄉市人民政府。書記李偉,市長李毅之,副市長王錫璋。
12月,在小冀鎮成立豫北幹校,為解放新鄉培訓接管幹部。李毅之兼任校長。
12月,中共新鄉城工委由輝縣(今輝縣市遷至小冀鎮,領導城市地下黨發動群眾,瓦解敵軍,保護城市,迎接解放。
1949年
1月27日,駐新國民黨四十軍一0六師三一六團代理團長龐慶振,在中共衛輝市委的爭取下,率部 2 500人,在滑縣燒酒營村附近的衛河灣起義,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
2月4日,華北野戰軍第十四縱隊解放輝縣城(今輝縣市),至此,新鄉外圍縣城全部解放,新鄉成為一座孤島。
2月21日, 太行行署公立第五聯中改為太行行署公立新鄉中學,校址在林縣。5 月遷入新鄉與原省立新鄉中學合並(今新鄉市第一中學)。
2月,衛輝市撤銷,並入汲縣,劉峰任縣委書記,王秉章任縣長。
3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佔領新鄉飛機場, 盤踞城內之國民黨四十軍及王三祝殘部,負隅頑抗。
3月, 太行軍區決定正式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新鄉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甘渭漢,副主任劉剛。
3月,新鄉市人民政府在小冀鎮成立民眾教育館,8月改為人民文化館。
5月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代表與國民黨新鄉守軍代表在新鄉縣陳堡進行談判,簽訂新鄉和平解放協議。
5月 6日,國民黨四十軍1萬餘人出城接受改編。
5月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舉行入城儀式。市委、市政府進城。
同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新鄉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發出第一號布告,軍管會全面接管新鄉市舊政府機關、工廠、企業、事業單位,並開始進行肅匪清特、解散反動組織等工作。

7. 新鄉小冀京華溫泉度假村房間內泡溫泉是怎麼泡的,怎麼收費的

大廳39元一位不限時,自助20一位,1。2米一下孩子不收費,自助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