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給合同名字的人,並且備注是購房款。
⑵ 買房首付之後需要辦理公正出資具體怎麼做
房產證上掛的是你兒子的名字那產權就只能屬於你兒子了.
如果你的出資那房產證上沒有掛你的名字.那你與你兒子之間只是借款關系.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可以公證這個錢是你出的.但現在問題是房產證上只有你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這種情況你只能和你兒子之間簽一個協議.證明買這個房子的資金是由你出的.具體的協議由你們來定.可以擬訂一份合同和協議都行。雙方簽字以後就會生效.到時候一樣的具有法律效力。
⑶ 購房款出資證明
法律上誰買的房子誰就有全部的處分權,跟資金來源沒有什麼關系。假如你母親是借的錢買的房,或者銀行貸款,難道債主或者銀行就成房主了?
你所說的記錄房管部門和銀行都會有記錄的,憑你本人身份證可以查詢
⑷ 買房出資證明怎麼寫,如何寫購房出資證明
買房出資證明包括以下內容: 1、 出資方的姓名、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等內容。 2、 各出資方的出資金額。 3、 出資方式,是現金支付還是支票還是銀行轉賬。在此提醒一下,盡量避免用現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盡量將房款直接匯至開發商賬戶,不要匯至對方賬戶。 4、 出資時間,這個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出資購買房屋的時間也會影響到房產的分割。 要想避免出現糾紛,就需要一份好的購房出資證明。那麼,怎麼寫購房出資證明才可以避免出現糾紛呢?其實,只要是將上面的內容寫清楚就可以了,也不必刻意寫。將出資方、出資方式、出資金額、出資時間按照實際情況詳細列明即可。上面對出資方式的建議,如果有條件的,還是要通過銀行轉賬將出資款匯至開發商,切忌匯給對方,那樣有贈與之嫌,無法證明自己對購房出資。
⑸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父母能否將購房款和升值要回
父母出資給小兒子買了房,房產證寫著二兒媳婦的名字。二兒媳婦不是人,不給小兒子過戶,父母能否要回購房款和房屋市場升值部分?
⑹ 結婚目的出資購房 結婚沒達成可要求返還購房款嗎
對於婚前贈與的財產在解除同居關系後的分割因為財產性質的不同而所有差別,不同的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也多數會參考雙方出資額的多少、權屬登記以及雙方戀愛時間長短、感情因素等多重因素綜合判定婚前財產是否需要返還及返還多少。
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一方全額出資購房。
這類糾紛可以細劃為兩種表現形式
(一)出資方為獨立的產權人,另一方沒有產權。這種情況系爭房產的權屬性質為出資人個人財產。
(二)雙方均為產權人。雖然另一方沒有出資,但出資方在辦理產證時,將其列為產權人成為系爭房屋的共有人。包括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如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的則為共同共有。 一般情況下,法律上把這種以一定條件為前提的贈與叫做「附條件的贈與」,所附的條件即為婚後共同居住。如果條件不成立,那麼贈與一方可以撤銷自己的贈與,要求對方返還贈與的財物。如果最終解除了婚約,那麼所附的條件沒有實現,目的沒有達到。贈予關系也就隨之而撤銷,共有關系也應隨之解除,未出資方應當返還相應的份額。如果此種贈予是基於必須給予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而確立的,那麼就應當認定為「彩禮」的性質,按照有關彩禮的規定返還。附條件的贈與是指附加了一定條件,並且將該條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為確定贈與發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的贈與行為。贈與附條件與附義務的不同之處在於,義務是必須為或不為的一定行為,而條件實質上是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法律事實,不具有必然的性質。
⑺ 購房時,老人出資首付款,並在買房時有簽名,現在賣房了,老人有權拿房款嗎
房產證沒有名字沒得辦法就算老人付的首付,沒有借條及證據,在法律層面認為是贈予,如果有借的依據,老人可以要求退還首付款。
⑻ 銀行卡出資和房款時間,金額一致,可以證明是購房款嗎
如果銀行卡出資是轉賬,完全可以證明是房款,因為轉賬記錄會有收款方,如果銀行卡出資是提現,那麼是無法直接證明是購房款的。所以大額支出建議用轉賬的方式。
⑼ 婚後男方出資全款購房(男方自己的積蓄+男方父母資助的一部分)購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按照該司法解釋規定,如果婚後買房由男方父母出錢,只要房產登記在男方一人的名下,該房產即屬於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