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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限購令

發布時間: 2021-10-30 02:42:38

❶ 商品房限購政策相關內容

商品房限購政策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資的一種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購買二套住房和投資者炒房為主要目的,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漲的房價

事實上,限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前已經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一種長期性政策指向。在這種政策指向下,限購政策的強勢推出與其說是一種給樓市降溫的權宜之計,更大程度上講,其實是在為深層次的房地產調控爭取時間。一方面通過限購和限貸,減少市場上的投資、投機性需求,做減法;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應,做加法。只有二者同時推進,才能逐漸將市場關系捋順。

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其實都清楚地知道限購政策這種直接干預市場的調控方式只能是一種中短期政策。何時退出,主要取決於調控的目標和效果是否能夠達到預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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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什麼是房屋限購令

住房限購令就是在家庭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基礎上。只能再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❸ 商品房限購令的影響

部分炒房者暫放棄購房
北京樓市新政推出後,崇文區、朝陽區多家售樓處,門庭冷落。新政出台後,房地產商和購房者都在觀望。
房地產商推遲開盤
北京推出很多房地產政策,周圍有一房產商,原定於2010年五月份開盤的期房推遲。
長期執行會扭曲市場
相比之前北京等區域執行的限購政策,「國八條」中有關限購的要求更加嚴格。新的限購政策不僅針對新購住房,同樣嚴查存量住房,如果嚴格執行的話,市場需求將被有效遏制。
除此之外,新的政策進一步加大了對已有存量住房的監測,部分人群,尤其是非本地戶籍人群改善性購房的需求將被嚴格控制。
另外,也有一些人擔心,限購可能導致需求的進一步積壓,為樓市的報復性反彈埋下隱患。

❹ 房地產限購令有什麼內容

各地的都不一樣。
合肥版限購令「限二禁三」

限購令細則最為核心的當然是限購多少套房了。記者了解到,合肥市限購令和「國八條」實施細則內容基本一致。

限購令對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已擁有一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❺ 商品房限購令的各地政策

●嚴格執行國發[2010]10號文件關於首套及二套住房貸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的要求。(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要求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貸款。
●採取臨時性措施限定新購房套數。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暫定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個人售房在計征稅款時,納稅人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和其他完整准確稅費憑證的,稅務部門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查詢相關信息資料,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徵收方式和應征稅款。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於10月15日上午正式公布廣州「限購令」。在廣州公布的二次樓市調控4大措施中,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只能限購一套新房,二套房貸首付不低於5成,三套房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說在發布會上說,根據我們廣州市房地產近期運行的態勢,以及國務院國家五部委房產宏觀調控政策,為了鞏固房地產調控的成果,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我們聯合人民銀行、省銀監局以及地稅實行了關於貫徹住建部等部位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將有關的意見向媒體公布,其中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堅決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堅決限制炒房。
主要的措施有第一是戶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戶籍家庭,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常住的非戶籍只能購買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第三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機構和個人住房嚴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門2006年171號文有關的政策執行,廣州市城區、直轄區。
二是嚴格貫徹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各商業銀行對第二套放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成,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礎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額房貸前追加貸款;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的政策,對購買經濟適用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可為2成,首次購房但是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為3成,第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不低於5成,第三套以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
三是差別化的稅收政策實行房地產調控。
嚴格執行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我市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增值稅,對經濟適用住房不預征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稅率預征,對帳房過快的樓盤,市地稅局會同國土局密切關注,進行輕松和稽查。
四是擴大住房保障力度。
在完成困難家庭保障住房後,將逐步擴大住房保障面,多渠道加快加大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妥善解決夾心階層的住房困難的問題。這是我們這次聯合市部委制訂的廣州市貫徹國務院以及國務院五部委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實施意見。
公積金三套房貸全停
此前,外界盛傳的公積金第三套及以上房貸全面暫停也成為定論。在廣州版新政中,對於限貸方面,各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第2套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成,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同時,禁止各商業銀行發放消費性、浮動型住房貸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且全額還款前追加貸款。
而有專家認為,本輪穗版新政限外僅限制套數,而其中關於公積金房貸措施,對市場的影響會比較大。
廣州版新政除了在限購、房貸收緊措施外,同時加強土地增值稅的增收和保障房的建設。據悉,對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稅率預征,對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稅率預征,對別墅按4%的稅率預征。 ? 早在2010年4月,「國十條」就曾經提出過商品房限購的問題,當時只有北京響應;9月底,決策層再次強調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採取一定的限購措施,隨後又有15個城市開始限購;2011年1月以來,又有7個城市加入限購陣營。
根據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最新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
京、津、滬、渝4個直轄市,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再加上27個省會城市,明確將要實行限購的城市就已經達到了36個。與此前提出的制定和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范圍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執行限購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產市場上所有的所謂「一、二線城市」,部分三線、四線城市也被納入到限購政策的行列當中。根據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的估計,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從目前市場的情況來看,在全國范圍內施行限購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將達到60個,幾乎是現在施行限購城市數量的兩倍。
在制定和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范圍進一步擴大的同時,限購政策的嚴厲程度也進一步提高。政策明確提出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這就意味著,已經出台限購令的20多個城市很可能將重新調整限購的口徑,因為除深圳外,大部分已經出台限購政策的城市都規定居民還可新購一套住房。 2014年7月23日,據易居研究院數據,濟南7月1日至20日,濟南銷售情況環比(較上月同期)增幅為188.1%,環比增幅最靠前。

❻ 房價限購令的各地限購令

2月1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住房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二套住房,暫停購買第三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主城區購房。 福州出台的《通知》規定:
從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區域內戶籍居民同一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該市五城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該市行政區域內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該市五城區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同時,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區繼續購買商品住房。 一、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綜合研究確定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標,並於2011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進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動遷安置房「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繼續放寬廉租住房准入標准,逐步擴大政策受益面,實現「應保盡保」;在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和部分郊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供應工作基礎上,年內進一步放寬申請准入標准,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試行經濟適用住房租賃、租售轉換新機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設和供應,全年開工建設和籌措保障性住房1500萬平方米(約22萬套)。繼續加大舊區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區二級舊里以下房屋80萬平方米(受益家庭約3.2萬戶),啟動郊區城鎮危舊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籌措力度,新出讓商品住房地塊必須按照不小於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國家要求,確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
三、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嚴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0〕34號)規定,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項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提供),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稅務、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四、積極穩妥推進本市房產稅試點工作,認真實施《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市與區(縣)房產稅試點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加強政策宣傳和徵收管理。
五、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繼續加強對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六、強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優化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在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確供地規模、供地時序等內容,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同時,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並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合理安排土地供應上市節奏。
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按照國家和本市閑置土地處置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處置。嚴格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七、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八、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按照2011年本市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目標,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要將住房保障工作目標納入區縣政府年度考核,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九、新聞媒體要強化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著重宣傳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宣傳本市住房保障工作進展和成效,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解讀各項調控政策措施,及時解答市民關心的問題,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一、嚴格落實國家調控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2011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落實住房保障工作目標
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2011年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萬套。對不同層面困難家庭發放三種補貼,全年共發放8.5萬戶。擴大住房保障范圍,建立分層保障,應保盡保,租、售、補相結合的住房保障體系。落實危陋房屋拆遷改造200萬平方米。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嚴格加強稅收征管
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加強存量房交易指導價格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應用,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對不滿足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條件的,一律徵收個人所得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銷售價格,分別按照2%、3%和5%的比例預征土地增值稅,並嚴格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檢查;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成本、費用支出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2008至2010年繳納企業所得稅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四、嚴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強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優化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確供地規模、供地時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新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進行開工建設的,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1年以上罰款。
六、落實國家住房限購政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
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七、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需一次性在銷售現場和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公開全部房源及銷售價格,如上調銷售價格,需經市房地產市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重新公示。嚴禁無證售房、發布虛假信息。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要通過網路監控與現場巡查,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賬外循環,控制房屋建設後期風險,確保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的安全。
八、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對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價格進行監控,對銷售價格明顯高於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進行跟蹤監測。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嚴格備案制度,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行為。對存在不規范交易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由相關部門進行約談,予以警示並公開曝光;對違法違規行為責令整改,並依法進行查處,查處期間暫停其房屋銷售。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加大對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處罰力度,對發布嚴重違法房地產廣告的責任人可處1至6個月暫停發布房地產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對情節嚴重的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公開曝光。
九、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
新聞媒體要強化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深入解讀國家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引導居民理性消費,為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輿論支持。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十、明確責任,確保落實
市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立即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將住房保障工作目標納入區縣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單位負責人,要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❼ 房地產限購令的內容是什麼

1·限購令內容是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專為了使自己的產屬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採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採取的一種商業手段。
2·限購令內容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