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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購政策4月13日

發布時間: 2021-10-28 00:06:16

❶ 成都限購(外地人該怎麼在成都買房)

成都限購,外地人需要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的情況下才可以買房。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1)成都限購政策4月13日擴展閱讀:

在成都市其他區(市)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❷ 成都最新限購政策

符合在限購區域內購房資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後,未新購買商品房的,可以新購一套住房,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只能再買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為限購對象,也就是說二手房是從3月24日之後計入,去年10月1日限購政策後,購買二手房的客戶,仍然可繼續新購一套。

舉個栗子:

曹操在高新南區上班,2016年10月1日,在高新南區買了1套新房,現在根據新政,今天開始,他不能在高新南區繼續購買新的住房了,無論是新房或者二手房,他已經沒有購買資格;劉備也在高新南區上班,2016年10月1日之後,他在高新南區買了1套二手房,根據新政,從今天起,劉備還有資格在區域內新購1套住房,但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他都只能再買一套。

限購新政二:強化區域職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怎麼理解?

解讀:

新政支持重大項目和創新創業,對「人才引進」的購房需求給予了區別的對待,這讓有意來蓉工作和生活的各類符合要求的人才並沒有置業的障礙。只要獲得在區政府(管委會)認定(相關手續並未公示),允許買房,但是買到的這套房子5年內不能上市轉讓。換句話說,只能自住或出租,遏制投機炒房行為。

還舉個栗子:沒得栗子了,自己理解吧!!!

限購新政五: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幾個字解答下:

該條新政針對開發商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是防止開發商推高樓市價格的有效手段。「誠意金」並非「定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前收取「購房誠意金」,並與排號、認購等行為掛鉤,這種資金並不具有「定金」性質,此種行為將消費者置於非常弱勢的地位,其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同時給房地產市場秩序以及金融市場秩序帶來極大風險。

而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通常是開發商在政策不允許開發商隨意漲價的「調控」手段下的鑽空子行為。成都去年出台相關規定,「同一項目分期建設銷售的,價格增速不得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而少數開發商就通過「改精裝,虛高裝修費」,甚至強加裝修條款讓購房者買單。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行為,則更是違法行為。

❸ 成都限購政策


成都的限購劃分區域:

第一圈層: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南區

購買條件:

1、具備意向購房區域當地社保連續24個月不間斷;

2、具備意向購房區域當地兩年以上戶口;

3、意向區域當地戶口+意向區域當地連續12個月社保;

第二圈層:11區。即:武侯區、青羊區、成華區、錦江區、金牛區、龍泉驛區、高新西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

購買條件:

1、具備第二圈層任意區域社保連續24個月不間斷;

2、具備第二圈層任意區域當地兩年以上戶口;

3、第二圈層任意區域戶口+第二圈層任意區域連續12個月社保;

D類:三圈層(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

成都的限購政策是這樣的,以下三個條件,滿足其一你就能買房A、B、C類的區域!

1、具備成都連續12個月不間斷;

2、具備成都戶口,落戶需滿1年;

❹ 成都限購政策2020細則是怎樣的

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購房者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住房的,應符合成辦發〔2016〕37號、成辦發〔2016〕45號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且只能新購買1套住房。

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核,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

❺ 成都限購具體政策

成都的限購區域有十二個,分別是青羊,金牛,成華,錦江,武侯,雙流,溫江,郫都,新都,龍泉驛以及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其中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屬於限購最高級別的區域,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口可以買除了高新南區以外成都市的所有新房,而高新南區的戶口可以買除了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成都市的所有新房,除了這兩個區域以外,青羊,金牛,成華,錦江,武侯,雙流,溫江,郫都,新都,龍泉驛的戶口都是可以買除了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成都市的所有新房。

❻ 成都限購的最新政策是什麼

11月21日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繼續堅決執行住房限購政策。(一)繼續執行本地居民家庭限購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限購第二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在我市購買第一套住房應提交在我市的納稅或辦理社會保險的證明。(二)繼續執行今年2月15日市房管局《關於執行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區限購住房政策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在進行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簽約前,應當核驗購房人提供的申請表與證明材料是否一致。市房管局將認真按照有關規定審查購房人購房資格。(三)市房管局將進一步改進服務,提高審核效率。

❼ 限購又限貸! 成都一天出台2條新政遏制炒房

4月12日,成都市發布《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及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從約束房地產企業以及收緊信貸、二手房轉讓等方面入手。其中特別指出,自即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限售】

市房管局發布風險提示

以下六種情況不能過戶

4月12日下午,成都市房管局針對近期限購政策發布提示。

以下為提示全文:

成都市房管局溫馨提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市限購政策,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房屋買賣存在下列情形的,無法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提醒買賣雙方注意避免風險:

一、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三、預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權人未書面同意轉讓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後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滿三年的。

【限貸】

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成

三套房暫停貸款

2017年4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發布房貸新政。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指出,為配合成都市做好房地產市場有關調控工作,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核心成員2017年第二次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方案》。

其中,針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12個住房限購區域,仍按原政策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全省非限購區域不低於25%。

針對二套房,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限購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11個住房限購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且貸款年限不超過25年;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70%,且貸款最長年限不超過25年;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而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12個住房限購區域,已擁有2套及以上(無論是否有貸款或是否結清相應貸款)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據了解,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實施。通知發布之日前,借款人通過房屋交易系統完成網上定購、簽約購買住房,或者銀行業機構已經受理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的,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原政策執行。通知未明確事宜繼續按本通知前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解讀】

為何一月內再出限購政策

為何「產權滿三年才轉讓」

看看成都市房管局權威解讀

成都為何要在一月內再次出台住房限購政策,此次限購新政的側重點是什麼?

12日下午,成都市房管局對於購房者普遍關心的系列問題,分別通過「嚴格住房貸款合法性審查」、「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還款能力」、「嚴格防範投機炒房行為」等方面一一進行了解讀。

解讀1

嚴格住房貸款合法性審查

《通知》要求,銀行業機構在進行購房貸款資格審查前,應通過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系統核查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的網上簽約狀態,甄別房屋交易的真實性,對未在網上簽約的,暫不予受理。

「該規定主要是基於保護房屋真實交易的合法權益,通過行之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來體現交易狀態,及時保護購房者權益。」市房管局介紹,該規定進一步強調了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的嚴肅性,主要是進一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購房者要通過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系統完成定購、擬定合同、已售(備案)等網上簽約行為,通過存量房交易服務平台完成簽訂存量房買賣經紀服務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並以此作為銀行業機構受理購房貸款申請的基礎,以防止所購房屋因未在網上簽約而被抵押或再轉讓他人,或者出現假按揭騙取貸款等行為,致使購房人、銀行業機構的合法權益無法及時有效維護。

解讀2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還款能力

《通知》要求,銀行業機構要嚴格執行首付資金真實性檢查要求,嚴禁購房者通過首付貸、個人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購房杠桿、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行為;嚴格落實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等政策要求,強化購房人收入證明材料審核,防範投資投機信貸風險。

《通知》規定對購房人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貸;對於已成年、未就業且沒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嚴格住房貸款條件,可相應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為防範金融風險,大力降低購房杠桿,銀行業機構必須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還款能力。

解讀3

從嚴控制投機炒房行為

《通知》規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該規定主要是繼續從嚴控制投機炒房行為,嚴格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成都市房管局解釋,在《通知》實施之前,已在全市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系統完成訂購、擬定合同、已售(備案)狀態之一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務平台上完成列印「成都市存量房買賣經紀服務合同」或「成都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二手住房等,均按原政策執行。

《通知》還強調,銀行業機構不得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劃付商品住房預售款。

對此,成都市房管局解讀稱,目前商品房預售款監管是銀行業機構依據監管協議履行預售款監管責任,該項規定主要是為了進一步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相關要求,確保商品住房預售資金專項用於工程建設,努力確保商品住房竣工交付使用,防止可能出現的工程爛尾,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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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成都限購政策是怎樣的

成都目前的限購政策如下:

1、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購房人具有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戶籍,或非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戶籍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2)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2、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購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或非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2)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3、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或非以上區域戶籍但在以上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2)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4、在青白江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❾ 成都市哪些區域實行限購政策

成都在2016年開始實施限購政策,限購的區域共有12各區域,分別是:內成都高新容區(包括高新區南部園區和高新區西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

❿ 成都限購政策

2017年成都購房限購政策
一、成都購房限購政策實施時間
2017年3月24日零時開始實施
二、成都購房限購對象政策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成都購房限購地區政策
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
四、成都購房限購條件政策
1、擁有成都戶籍(或者在該限購區域內穩定就業並且連續不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2、在高新區南部園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後尚未在成都高新區(包含南部、西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成辦發〔2017〕10號
為切實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持續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等部門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16〕37號)、《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16〕45號)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住房限購范圍
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購房者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住房的,應符**辦發〔2016〕37號、成辦發〔2016〕45號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且只能新購買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強化區域職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三、加強購房資格審核
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核,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對於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經所在區政府(管委會)認定後,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但所購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五、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實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