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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房合同

發布時間: 2021-10-27 08:29:38

Ⅰ 賣的是次新房 還沒房產證 但如果房產證面積和合同面積

需要你們買賣雙方協商,上了法院也是前協商的,
一般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面積與產權證面積是有誤差的,不過這個誤差一般都是在1平方之內的,哪怕有大點的誤差都沒什麼事的,到了法院也是多退少補的原側,但如果你不想出售此房,那肯定是要雙倍返還定金的,但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定金不能超過總價的10%。

Ⅱ 什麼是次新房 次新房的缺點

次新房:年代較新的二手房或空置房,一般是指竣工後房齡在5年之內的房屋。
次新房的缺點就是有些沒有房本,而過戶也增加了費用。

期房現房的區別在哪裡

期房和現房的區來別主自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1、從房屋屬性的角度看,期房是沒有大產證的,而現房有大產證;

2、從購房合同的角度看,期房簽的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現房簽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

3、從入住時間的角度看,期房一般需要等上一年半載,而現房是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過合同後,可以直接裝修或入住;

4、從配套設施的角度看,期房的配套只能在規劃圖紙和沙盤上看到,或者聽置業顧問的講解;而現房的配套相對比較成熟,既可以實地考察,也可以咨詢已入住的業主。

5、從風險的角度看,現房的風險程度較低,而期房的風險程度比較高。因為期房所有的東西基本上都是個未知數,可以說的紙上談兵。而現房都是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

所以,以上就是期房和現房的區別,但最根本的區別還是看開發商的大產證。

Ⅳ 買改合同的房子有風險嗎

合同是當事的的意合行為,須協商後簽訂完整的合同,對雙方具有了法律約束力,如果在交易行為中,為了規避某種法律上的規范或為了某種目的而修改成就的合同,一定存在法律風險或不利後果。

新聞鏈接:
《改合同買房子風險大 有財房兩空危險》
律師告訴記者:如果是有人為了規避稅費為目的,來進行這些解除合同再重新訂立合同的行為,則涉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有違法之嫌。
對於購房者來說,更改買賣合同風險非常大。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陳瑞福律師提醒市民:「一般情況下,轉讓次新房的房主大多利用貸款買房,如果他要更改合同,則首先需要還清貸款。
在實際交易中,這筆錢往往需要新購房者出。一旦交上錢又不能順利完成合同更名,將面臨財房兩空的危險境地。交易中一旦發生糾紛,對新購房者而言將陷入維權難的境地。」

Ⅳ 現房合同和期房合同有什麼區別

現房合同和期房合同的區別是:

1、房屋面積誤差的處理約定。期房的合同面積(預測面積)源自於對施工圖的計算,現房的面積則源於現場實測。所以預售合同要約定今後交房時對這兩個面積誤差處理的約定(誤差范圍約定,在這范圍內怎辦,范圍外又怎辦)。而這是出售合同(亦即現房合同)沒有的條款。

2、交房時間和條件的不同。預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是確定的將來某一時點(某年某月某日)。而出售合同約定的,可以是某個時點,也可以是某種條件得到滿足的那天,而這又是「浮動」的。例如,約定交房時間為「賣方取得全部房款後的5天內」。「取得全部房款」的那天是不確定的時點。交房條件:預售合同一般約定為賣方的工作進程應做到哪一步了:何時取得入住許可證,是否取得大產證,其他條款等。而現房具備了可以隨時入住的交付條件,對此不作約定。

3、對賣方單方面改變建築平面設計、小區布局、配備設施的違約責任約定,是預售合同中賣方應仔細斟酌訂立的。而現房沒有這樣的違約風險。故可以不訂立這條款。可以用一句話「按現場實際交付」來概括。

4、預售合同簽署後必須要去辦理預告登記,而出售合同可以不必。

Ⅵ 誰能給我一個次新房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合同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戶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給乙方。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戶籍、相關親屬及房產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出售,其書面同意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書面同意文件)。同時物業交接前需付清甲方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有線、通訊費及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購房 □定金 □預付款。購房 定金/首付款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鑒於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或第三方)為甲、乙雙方房產交易所提供的律師見證/第三方監管業務,甲、乙雙方同意向其支付______________元。該筆費用以 現金/支票 的方式於本合同簽訂當日由_________方支付。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設立第三方監管賬戶的,可由甲乙雙方與第三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三方權利義務,該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種方式付房款:1、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 □房屋交付當日 □辦結房屋過戶手續當日 付給甲方。□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設立第三方監管賬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日內,由乙方將購房總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匯入第三方監管帳戶,甲方將房產證交給第三方代為保管。第三方在收到購房款當日/______日內,通知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手續,並於 □房屋交付當日 □辦結房屋過戶手續當日,根據乙方出具的書面付款確認通知將房款匯入甲方賬戶。 2、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辦結銀行按揭手續當日將差額一並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直接付給甲方。[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___(律師或第三方)代辦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另行簽訂代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各自准備好辦理按揭手續所需資料。3、甲、乙雙方同意將上述房屋價款分_______次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1)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購房款(不含定金/預付款)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2)……(3)(倒數第二次)購房款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辦結房屋過戶手續當日支付給甲方。(4)(最後一次)剩餘購房款(亦稱質保金或尾款)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驗收房屋時,且甲方結清所有費用並辦理完畢電表、煤氣等過戶手續當日支付給甲方。□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設立第三方監管賬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日內,由乙方將第一筆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匯入第三方監管帳戶,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別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匯入第三方監管帳戶。第三方在收到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當日/______日內,通知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手續,並於辦結房屋過戶手續當日,根據乙方出具的書面付款確認通知將房款匯入甲方賬戶。剩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匯入第三方監管賬戶,第三方根據乙方驗收房屋並辦妥各項過戶手續後出具的出面付款確認通知書將款項匯入甲方賬戶。 第四條 辦理過戶及房屋交付1、甲方應於第_______項規定的時間內為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房產過戶手續。(1)收到乙方購房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內(2)收到全額購房款之日起______日內(3)接到第三方關於乙方已全額付款的通知後,_____日內2、代辦過戶手續(可另行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第三方)代辦過戶手續。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的辦理過戶的條件)為甲乙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3、甲方應於 □收到乙方全額購房款 □辦結過戶手續 當日/ ______日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承擔(可選多項)□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其他費用承擔:(中介費、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風險轉移,配套設施及費用承擔乙方已對房屋構造、裝飾及配套設施等情況,做充分了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交易成交價格,包括房產的配套價格,此房產附帶的配套及所有權轉移後不得拆除(或附帶)的設備有:(甲方保證下屬設備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遺失或損壞,按照該設備市場價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物業、寬頻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繳清。[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留人民幣________元放在律師事務所/第三方處作為水電、物業、煤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費用押金,帶房產交接完畢及上述費用結算清結當日,如無暇疵,此保證金返還甲方,否則以該保證金抵扣上述費用,多退少補(提示:對於不約定房屋質保金或尾款的交易,在有第三方見證的情況下,最好作本條款約定)] 第七條 權利義務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於房屋稅費、銀行抵押、戶口等未清事項。甲方承諾在雙方簽訂本合同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並遷出在此房產名下的全部戶口。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以及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甲方交付房屋之前,應結清水電、煤氣、物業、有限電視、通訊等一切費用,並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______________過戶手續。乙方應按照合同約支付購房款,並在甲方交付房屋應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過戶手續後支付尾款。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2、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九條 違約責任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房屋、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過戶及銀行按揭貸款,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___日內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及已付款。4、甲方應在合同規定之日遷出戶口,甲方逾期遷戶的,按日向乙方承擔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5、甲方未按約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違約金______元。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承擔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轉讓價款,並按本款規定主張違約金。(2)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7、任何一方逾期____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8、因甲方原因(虛假承諾)導致合同無效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9、由第三方提供帳戶監管時,甲方或乙方違反約定的或者因違反約定導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違約確認函,第三方根據約定處理監管賬戶資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2、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各方應立即磋商以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體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律師事務所(參與買賣見證時)各一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章: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見 證 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經辦 人: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有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Ⅶ 買房可選擇次新房嗎次新房有哪些優缺點

現在有很多朋友都有買房的想法,但是如果買期房的話價格高、地段遠、也沒有辦法立即入住,買二手房的話就怕物業管理差、配套低、住著不舒服。那麼,去哪裡找一處社區配套齊全、地段優越、價格相對便宜的房子呢?在這個時候,有經驗的置業顧問就會向大家介紹「次新房」,那麼究竟次新房是什麼?存在哪些優缺點呢?

一、次新房的概念

次新房主要是指年代較新的二手房或空置房,這種房子的房齡一般比較短,通常會在5年之內。次新房相對於新建商品房,物業管理更加合理,周邊配套更加完善,所以也受到了剛需一族的青睞。

二、次新房的優點

1、次新房相對於普通二手房更新,在規劃設計、房型戶型樓盤質量、小區環境發明都要做的更好,而且次新房房齡短,前任房主的使用年限也較短,相對於普通的二手房,基本不需要擔心買到凶宅。

2、次新房相對於期房來說,能夠實現即買即住,不用擔心開發商延期交房,也沒有開發商跑路的風險;此外,小區綠化、環境、配套等各方面都是現成的,物業好壞,房屋質量、居住體驗如何,問問便知。

3、在一些以新房為主的城市,次新房的價格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而且很多次新房,多集中在地段相對較偏、但周邊馬路及各方面的配套都比較新的位置,房屋的總價低,剛需族能夠承受。如果是運氣好碰上急售的房子,還能砍砍價。

4、次新房中,有簡裝、精裝,還有毛坯,大家也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如果說選裝修好了的房子,也就相當於省去了裝修的流程,且由於裝修的時候早,甲醛少,買了就能住;毛坯房則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裝修。

三、次新房的缺點

1、地理位置相對較偏遠。很多這類房子的房主,都是剛需族,由於手中的預算有限,在初買房時,就買到了比較偏的地方,後期隨著自己收入的提高,房子的,就考慮賣出,以房換房;其中,也不乏一些者,低價買入再賣出。

當然,次新房中,也不乏一些地理位置好的房子,但這類房屋一般比較少,而且其價格並不比期房多少,有些甚至比期房還貴,房屋的總價也高,賣的人少,買的人也相對較少,可選擇的范圍少。

3、如果說次新房前任房主還沒有辦理房產證或者是正在貸款階段的話,需要先辦理產權證或者是結清貸款後才能夠正式過戶。

4、與買期房相比,買次新房的流程相對復雜。期房是直接與開發商交易,而次新房,則是中介、買賣雙方,三方的交易,相比更容易產生糾紛。

四、購買建議

對於大多數沒有房屋潔癖的人來說,小編認為,次新房其實也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在選房以及交易的過程中有幾點還是要注意的:

1、看房細致、責任清晰

看次新房的房屋質量檢查:要檢查牆體是否平整,是否有滲水、滲漏現象或是否有裂縫。同時,在交易時要約定清楚賣房者對所出賣房屋的保修義務和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購房人的退房權利及賣房人相應的賠償責任。

2、細節問題多多加留意

對於一些買房的關鍵性問題,如交易流程、房屋產權、交易稅費等要弄清楚,需要看清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才能簽字,而在交房環節上的一些細節問題也要多加留意,注意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

3、選擇靠譜中介

對於初次購房的年輕人,建議最好找一家靠譜的中介,千萬不要為了省一點費用而找劣質的中介。

對於剛需買房一族來說,次新房確實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但前提是要該房子產權清晰,並且能夠符合您的現實需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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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買期房好還是買次新房好 告訴你該如何選擇

期房:價格低、風險大
一般來說,預售的期房優點是開盤價位較低,購房居民往往能得到較理想的折扣,付款方式相對比較寬松,還款壓力較輕。若再能了解一些市政和道路規劃,則可能具有增值空間,產生投資保值功能。此外,房源較多,留給購房者的選擇空間比較大,有利於選擇到滿意的戶型和樓層
但購買風險較大,購房者僅僅看了模型中的綠地景觀、整體規劃、戶型等方面就決定買房,到工程完工後,很有可能發現房子和想像中差距較大,在房屋面積、共攤面積上也有可能出現糾紛。如果開發商在交房前遇到其他因素停工或者倒閉,購房者將成為較大的受害者。此外,期房合同上寫明的交房時間往往都會逾期,不管是開發商原本就有意欺騙還是其他客觀原因,都將給購房者帶來不便。
現房:即買即住、資金壓力大
現房的優勢很明顯,購房居民對住房格局、建材質量、空間環境一目瞭然。較大的便利是購買後,馬上就可以居住。對於尚沒有住房的剛需特別是等著結婚的購房者來說購買現房還可以省去從購買期房到入住這段時間的租金支出也壓縮了交著月供等收房的時間可以盡快入住新房。
然而,現房與期房相比,也有較多不利之處。一般來說,現房房價較高,且無法使用期房多階段的付款方式,需要准備的自備款現金較多。在房型、朝向等選擇上,餘地較小,購房者可能無法購買到理想的房子。同時在預售狀況不佳,入住率低時,易形成空置,影響居住心理。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相對於期房的「不對等風險」,現房的性價比更高、優勢亦更加明顯。建議購房者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較好直接購買現房。

Ⅸ 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啥作為買房人

作為買房人,最重要的要堅持仔細。有耐心的看完,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真有點霸王條款的意思,但還是要摳字眼,有不懂得要及時問清楚,省的以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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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一) 查證

最主要的應該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坐落位置、樓號、單元號、房號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如購買地下車庫應註明地下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以及維修費、物管費等等。

(二)面積的確定與差異的處理

應當明確合同中認定的面積是出賣人暫測面積,還是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對於預售商品房來說,一般都是暫測面積)。根據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房屋的面積以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即產權證上登記面積)為准,只有這一面積數值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由於房屋的牆皮厚薄、測量誤差、設計更改等原因,暫測面積與實際面積發生差異的現象客觀存在且相當普遍。因此,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在合同中詳盡地約定面積差異處理的方法。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應當明確合同中選擇的是哪種計價面積,是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還是按套計價等。通常是採用建築面積計價,這時還要明確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用)分攤面積是多少。

(四)付款方式的選擇

在合同中應予明確付款方式和交付時間,同時明確違約責任。對於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據的收費,如出賣人聘請律師的費用、委託中介費、銀行手續費等可以拒付。

(五)物業維修資金的交納

物業維修資金是房屋維修的專項資金,此項資金應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明確交納方式,如果委託出賣人代為交納的,應約定維修資金繳納憑證領取日期。

(六)裝修質量要求

要詳細地把裝修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卧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准、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傢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

(七)關於規劃、設計中途變更的約定

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規劃、設計中途變更情況,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查看合同中可能出現的規劃、設計變更事項,並進行詳細約定。

(八)保修責任

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商品住宅的保修責任。按照規定,出賣人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並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約定。出賣人應當按照《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處理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時難免會發生爭議,因此消費者一定要與出賣人約定好爭議解決途徑和方式。

(十)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必須要求出賣人承諾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的具體時間,明確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的方式(由出賣人代辦或自行辦理)以及遲辦的違約責任。

(十一)補充條款簽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由於補充協議大多含有建築、房地產、法律等專業術語,一般購房人很難完全搞懂。因此,購房人不要急於和出賣人簽訂補充協議,先將補充協議拿回來,找相關專家進行咨詢,將補充協議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來,並對其進行修改。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在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在所有空白處劃線;雙方另有約定的,在每句話末了蓋章或者劃線。

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後,最好對該合同進行復印備份,並由出賣人或代理人簽名確認,直至該合同由出賣人到房管部門備案,以便日後出現糾紛時作為證據。

Ⅹ 新房和次新房比較那個好

NO.1交易風險新房交易對象是開發商,風險相對較小。
買新房的對方是開發商。這幾年,房地產市場較從前更規范了,盡管購房者相對開發商,可以說現階段仍處於弱勢地位,但無論買期房,還是買現房,也不管開發商是國有企業,還是混合經濟,或是民營企業,一般來說,購房者將首付或全額資金付給開發商,相對還是安全的。畢竟交易的一方是個人,一方是經濟組織,不管如何,即便發生意外,應該說個人還是能夠得到政府或法律的幫助。

次新房個人之間的交易風險相對大。
買賣雙方均系個人,各自的誠信狀況較難掌握,只能通過資信高的房產中介,獲得保障。即便如此,在這輪房產大「牛」市過後,個人之間買賣房產引發的官司,比個人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要多。個人間的這些官司要麼是賣方收了錢,房價又上漲了,不願再賣,要麼是買方付了定金,房價跌了不願再交易下去。還有的下家為了貪圖收費便宜,委託資質差的小房產中介,結果上家捲走了下家的錢。從這個角度看,買次新房最大的風險恐怕就在於此。

NO.2選房餘地新房可在多幢樓或者一幢里的不同層次不同位置挑選。
盡管開發商普遍採取的銷售策略是幾幢或一幢的土建結構封頂、分批獲准預售、滾動推出銷售,但在目前樓市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移的背景下,每一次預售的期房或准售的現房,一般少則幾十套,多則一百多套。這對購房者來說,多少有些挑選餘地,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或承受能力,選擇不同層次、不同位置、不同房型、不同面積的房子,價格上還可以享受開發商的「一房一價」的銷售政策,體驗「一分價錢一分貨」的感受,不至於發生「肉價買了豆腐」的情況。

次新房 只能在賣家拋出的房子里選。
一般情況下,賣家拋出的只是一套,買家幾乎沒有挑選餘地。這樣的情況特別容易發生:明明想買高樓層的,看到拋出的卻是低層次;明明想買直套間的,拋出來卻是橫套間的……所以有時因為心儀該小區的地段和環境,最終也不得不放棄某些追求,將就買下,結果留下些許遺憾。有時,從賣房者手中購買次新房,並不能像向開發商買新房那樣,可以享受以質論價的待遇,可能不同品質,而籠統確定一個交易標的。比如,買新房時,一套二房一廳,一般高一層就要貴10000元,而次新房標價就不可能有如此細化的價格差。

NO.3房屋實況新房期房存在一定風險。
現房與次新房,只要購房者具有鑒別房屋優劣的洞察力,兩者都不存在購房風險;而期房則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在於開發商是否嚴格履行合同附件上關於小區房屋建材、小區環境、配套設施、物業收費等的承諾。
消費者只有通過簽約時對開發商嚴謹約定,可最大限度予以防範。所以,選擇資質較高、名牌知名度較高的開發商建造的樓盤,是一種規避風險的手段。至於房屋朝向、採光、通風、噪音、幢距、房型等方面的期房風險,可以在正式簽約前,到結構封頂、准許預售的施工現場,進行仔細實地觀察,一般可以避免。

次新房 房屋實況幾無風險,但細節觀察不如新房方便。
因為是現房,所以在房屋實況方面,幾乎不存在什麼風險。但是,也正因為是已交付使用的現房,受到看房需要業主開門的限制,所以,相對新房,觀察時不能完全隨心所欲,特別像光照和噪音等這種需要在關鍵時段才能觀察的細節,不如觀察期房那樣隨到隨看。
所以,買次新房一定不能過於聽信中介與房東的介紹,最好的防範對策是將看房時間約定在一定的特殊時段,如對光照有疑慮的,可約定在上午太陽升起或下午太陽落山時。而對噪音有顧慮的,可約在晚上,這樣就可以探個究竟。總之,最可以信賴的購房指導是自己。

NO.4交易費用新房
買期房的,契稅與進戶各項雜費可緩至交房時付;貸款的,還需付給開發商服務費、銀行貸款保險費等。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無論現房還是期房,需要繳付房款與其他如契稅、交易費、測繪費,拿鑰匙進戶時需要交給物業的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費、水表費、物業基金等(有的小區還要收取各類設施費,如可視對講等)。若買期房的,契稅與進戶各項雜費可以在開發商交房時或辦產權時支付,對資金較緊的購房者來說,這筆暫緩交付的資金可緩解資金壓力。
如是貸款購房的,無論現房、期房,除上述必須繳付的費用外,還需增加付給開發商的代辦(服務)費、銀行貸款保險費等等。

次新房 支付中介傭金成交價的1.5%。
相比新房,購房者要增加支付中介傭金,標準是成交價的3%。此項費用在樓市火暴時,都由買方承擔,在房市重歸理性的現在,按業界的約定俗成,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這是一筆不大不小的費用,以150萬元一套房計算,購房者要增加2.25萬元的費用。
另外,次新房交易產權隨即轉移,買方為拿產權,需要先繳契稅,無法緩期;可以減少的費用,因為賣出方在買進新房時繳清了付給開發商、交易中心、物業各種收費,賣方一般也不會將這些費用轉嫁給買方,大約可以節省兩三千元,相比中介傭金,可謂小巫見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