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定二手房出售錢16萬左右
普定二手房;尋找該來類房源的具體源方式,共分為三種方式:
1、網路渠道: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路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
2、中介機構:當地品牌中介機構或直接委託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優勢是房源真實有效,隨時看房,還免費;劣勢是需要花錢);
3、個人人脈資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紹(優勢是對房源絕對了解,劣勢是砍價難)。
滿意請採納
謝謝
Ⅱ 二手房買賣的基本條件
作為賣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產權人身份證
2、戶口本
3、房屋所有權證
4、原購房發票(復印件)、原購房合同
5、共有產權人聲明
6、結婚證復印件
7、產權人印章
8、土地使用權證
9、已購公有住房、成本價購房、優惠價購房、央產房、經濟適用房等房產,出售轉讓時還應提供相關的審批和申請手續。
10、買賣合同
Ⅲ 二手房出售 買方要求過戶時把房價寫低,說是稅費能低點
買方是貸款還是全款?
一般都會過戶時把成交價格寫底了,繳納的稅費是以成交價格為基數的,如果全款的話沒問題,貸款的話你先看看寫底的成交價格夠不夠他貸款所需要的成交價格,現在銀行也要求出具過戶時的合同了,要求和借款合同一致;
比如:你房屋賣100萬,評估值也為100萬,買方貸款60萬,你房屋所在地過戶價格最低能以60萬過戶,這樣如果你過戶時候寫60萬成交價格,那麼銀行會根據60萬的成交價格給你放款70%或80%,這樣買方人就不能貸款到60萬,相應你不能足額收到放款;
如果買方貸款10萬,過戶價格60萬也完全能夠他的貸款額,這樣的話可以幫他做到60萬的成交價格,給他省稅費;
原來操作中會出現真實成交價格、評估價格、借款合同中成交價格、過戶價格等幾個不一樣的價格,是為了能滿足買方貸款及過戶省稅費,不過現在銀行要求借款合同中成交價格和過戶價格一直,導致部分買方著要麼提高首付款要麼正常繳納稅費,這幾方面的事情中,都涉及一個貸款和稅費的比率,你根據實際情況,看能否幫買方操作就行;
不過每份購房合同相對都是有效的,如果有糾紛的話需要舉證,比較麻煩,不知道給你說清楚沒有,如果沒有的話可以 網路HI單聊
你看他和你簽訂過戶和評估是什麼價格了,過戶和評估的價格夠他能貸款45萬就行,如果不夠的話他貸不到45萬,這45萬就是給你的尾款,不夠的話你不能全額拿到房款了
Ⅳ 普定縣,高樓房多少錢一平方二手房
普定縣高樓房抄;尋找該類房源的具體方式,共分為三種方式:
1、網路渠道:
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路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
2、中介機構:
當地品牌中介機構或直接委託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優勢是房源真實有效,隨時看房,還免費;劣勢是需要花錢);
3、個人人脈資源:
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紹(優勢是對房源絕對了解,劣勢是砍價難)。
滿意請採納
謝謝
Ⅳ 我買了個二手房,想賣掉的話是不是就變三手房了和二手房有什麼區別會便宜點嗎
二手房是相對新房的統稱,所有舊房交易都叫二手房交易。沒有三手房這個說法。想賣掉的自己買的二手房話,和其他二手房沒有本質區別,價格主要看市場行情。
Ⅵ 二手房出售需謹慎 稍不留神就掉進這些坑!
購房環節眾多,一個細節不注意就有可能成為漏洞。下面的兩個案例對於打算進行二手房交易的網友具有參考意義,看一看當心別掉入這些「坑」。
案例一:
2015年7月,徐先生計劃定居國外,故委託某中介公司出售名下物業。同年10月,經紀人何小姐介紹馬先生到徐先生物業看房,馬先生對該物業很滿意,徐先生與馬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成交價格為90萬元,委託經紀人何小姐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在辦理交易過戶期間,一位之前看過該房屋的陳先生希望以110萬元的價格購買徐先生的物業,經紀人何小姐見利在前,便與買家馬先生說明情況及協商,以補償馬先生10萬元為條件解除合同,並以代理人身份與陳先生另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不久,徐先生發現此事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追償自身的利益。
案例分析:業主勿輕易簽全權委託書
房屋買賣當事人如需委託他人代辦相關手續時,應當明確具體的辦理事項及時間,切忌含糊籠統。正如本案例中,徐先生委託經紀人何小姐的目的是代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並不是出售房屋,但徐先生委託經紀人何小姐的委託書中未限定委託的事項僅為「代辦交易過戶手續」,未明確受讓房屋的對象及委託時限,以致經紀人何小姐可以順利轉賣房屋,導致損失和糾紛的產生。
個別中介或買家為方便辦事,看中業主怕麻煩或者事務繁忙而提出以全權委託書來代辦過戶,聲稱「全權委託書方便一點」,不過全權委託書「功能強大」,包辦過戶交易一切手續,有如業主化身,極有可能被中介或買家作為吃差價或者炒樓的工具。故此,業主在簽訂委託書時,應在委託時間、委託范圍等地方做出清晰約定,切勿因一紙委託書而被蒙在鼓裡。
案例二:
2016年3月,李某委託了某中介公司為其尋找適合的房子,2016年4月5日,經紀人陳某為其介紹了一套位於天河的物業,李某對該物業很滿意,2016年4月11日,李某與該物業的業主方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約定由買方李某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該物業,4月22日,李某委託某按揭公司申請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但直至6月30日仍未能獲批,此時的房價已有明顯增長,業主方某了解到樓市現狀而買家李某又遲遲未能成功辦理貸款,便給了李某兩種解決方案,一是要求李某補償因樓市波動而導致房屋價格上漲的20萬元;二是因李某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要求解除合同並按房價10%追究李某違約責任。
李某經衡量後,如按第一種解決方案在原來成交價格上增加20萬,首付款將超出其預期,無法支付,但也不願因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被追究違約責任。於是,李某來到房地產中介協會以中介公司經紀人陳某在促成合同前,未告知該房屋存在抵押情況以及買賣合同上未明確房屋存在抵押為由進行投訴,認為房屋存在抵押情況對其交易過戶產生影響。要求協會對中介公司上述行為進行處理,達到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目的。
案例分析:贖契及公積金貸款需時長,最好要預足時間
律師表示,中介公司向買家出示業主記載有抵押登記內容的房產證原件,已履行法律規定的告知義務,李某的投訴不能成立。抵押的房屋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需先把抵押的房屋贖回,因此抵押房屋交易環節多周期長,相關的交易風險也隨之產生。中介公司在促成此類房屋交易時,應當特別注意如實依規履行告知義務,避免自身執業風險。
消費者在購買有抵押的房屋時,首先應查明在不動產登記檔案中的抵押登記情況包括順位抵押情況,同時應主動了解現行的貸款政策。據向按揭公司了解,近期辦理商業貸款的,至少要預留一個月以上足夠的辦理時間;若是辦理公積金及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需預留三個月以上足夠的辦理時間,或是約定「簽訂合同後多少天內辦理按揭手續」、「貸款申請成功後多少天辦理過戶手續」等,切勿聽信一些加急辦理的承諾。另外,建議買賣雙方將約定內容寫入合同條款,以便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若涉及業主贖契以及買家做公積金組合貸款,前後都花不少時間,無論是業主還是買家都應該盡可能在合同上對辦理時間做出約定,如「業主最遲需在合同簽署一個月內贖契完畢」、「買家最遲需在合同簽署兩個月內獲得同貸書」,避免用模糊的字眼來表述。如果雙方對贖契或辦理貸款的時間做出具體約定,那麼即使期間發生樓價波動,雙方也應遵守契約精神,履行合同。
如果買賣雙方是「賣一買一」的情況,有可能因一單交易而發生連鎖效應,影響其他交易,故此, 「賣一買一」的交易方,最好是持證在手的房屋交易,選擇買家最好是一次性付款或者首付成數較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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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出售二手房,涉及哪些稅費
出售二手房(住宅)
(1)營業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同時規定:
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徵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由賣方繳納
徵收有兩個條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
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由買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
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5)測繪費:1.36元/平米,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共有權證:20元。
Ⅷ 買賣二手房時,賣房按照當時自己買房子的價格出售給買房,可以嗎
買賣二手房時,賣房(方)按照當時自己買房子的價格出售給買房(方),只要買方接受,沒有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