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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購房令

發布時間: 2021-10-24 14:54:57

❶ 房產國八條及限購令詳細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
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要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並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台住房限購措施。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於新建住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約談省級及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對未如期確定並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相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也要納入約談和問責范圍。
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參照上述規定,建立健全對轄區內城市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新聞媒體要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❷ 國家最新買房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意思如下:
1、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2、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進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3、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
4、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城市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5、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
6、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7、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國務院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8、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
9、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10、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❸ 買房子 國家政策

新房:政策不變 首付兩成 貸款方式(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由各開發商規定

二手房:今年國家主要為了刺激經濟才對二手房大力支持的
國家規定二手房商業貸款首付三成(以當地核基準價為算) 不過具體是買房時根據房屋建築年代和環境 可以在銀行評估時由貸款銀行申請超貸 但必須高於兩成 一般是2.1成最低 第一次貸款或者前面銀行貸款已經還清的可以享受利率七折的優惠 此政策暫定一年 09年12月31日截止
公積金貸款首付必須四成(以當地核基準價為算) 第一次貸款或者前面銀行貸款已經還清的可以享受利率8.5折優惠 銀行評估不可以超貸
房產證日期與貸款年數相加不能超過30年 另外貸款年數與貸款人年齡相加男不能超過65歲 女的不能超過60歲

契稅上第一次購房且面積小於90平方的(不含90)只需交一個點(以當地核基準價為算)

❹ 今年國家對購房又有啥新政策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來首次降息
央行決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積金首付最低首付調整
2015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產政策將堅持分類指導,因地施策,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國土部住建部樓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聯合下發《關於優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應規模;優化住房供應套型,促進用地結構調整;多措並舉,統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部門聯動,加大市場秩序和供應實施監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央行、住建部、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購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購買2年以上普通住房銷售免徵營業稅
3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徵年限由5年恢復至2年。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❺ 現在國家對房產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房產新政策2018一:限購
一線城市房價的過快上漲也引起了發改委的重視。

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兩會期間表示,當前一二線城市房價上漲速度較快,幅度較大。

需通過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和棚改,增加住房供給,採取諸如限購等行政措施以及經濟政策等。

房產新政策2018二:增加土地供應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兩會期間表示,將採取分類調控的原則,增加一線城市的土地供應面積。

最近一線城市房價上升快,引起關注,為防止異常交易推高房價,全力支持一線城市地方政府調控措施。

房產新政策2018三:整治「首付貸」
去年下半年以來,北上深等一線城市房價大幅上漲,以「首付貸」為代表的杠桿資金被認為是推動此輪房價上漲的一個重要因素。

在上海「鏈家事件」發生以後,記者曾在《地產中介鏈家的「金融風暴」》中提到「首付貸」給房地產市場帶來的風險。

(5)國家購房令擴展閱讀:

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繼去年5月的「國10條」後。

於2011126日出台「國八條」指導全國樓市的政策導向,隨後各地政府陸續出台各地執行細則,對樓市進一步進行調控。

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繼去年5月的「國10條」後,於2011126日出台「國八條」指導全國樓市的政策導向,隨後各地政府陸續出台各地執行細則,對樓市進一步進行調控。

第三條「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第四條:「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❻ 1、購房限購令,是從哪年開始實施的(11年知道具體時間嗎國家是否有相關條文或政令)

1:真正完全實施是在11年5月1日。完全開始實施以前,放風時間很長。
2:有規范但是都沒被實內施,容這是一場地方政府和政府的博弈。最後目前看地方政府在上峰。
3:兩者個人所知知識並無關聯。
4:限購令以前購買的可以辦理相關手續,之後購買目前不能辦理。

❼ 全國的房產限購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沖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征多套房房產稅,並可優化40個城市范圍內的限購。 長期限購後,需求主力必然回歸中間階層,房價也會回歸到收入可支撐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過土地供應、公積金的松緊等政策靈活調整供求限購令漫畫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第一、取消商業銀行的差別化信貸,並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貸款上限,支持中間階層置業。現行的差別化信貸政策違背商業銀行的逐利本能,必須靠銀監會三令五申才可實施,而限購令可基本禁絕利用信貸資源炒房和過度投資的行為。央行、銀監會可根據全國宏觀調控需要規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按風險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戶制宜地發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價房,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中產階層可購買性價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體系從「以售為主」轉向「租售並舉」,將來可轉向「以租為主」直至最終取消經濟適用房。 第三、原用於調整供應結構、抑制地價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國有土地出讓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盡量減少易導致暗箱操作的綜合評標。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有在繳納稅費的時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稅這個稅種。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5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更多詳情請到海房線

❽ 國家購房最新政策

公積金連續交六個月就可以使用
合同可以先簽,之後夠時間再辦理.
現在公積金和利率很低,貸款很劃算的.

❾ 金融危機後 國家購房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

「二、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
(四)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在落實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享受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優惠政策的同時,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於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對其他貸款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利率等由商業銀行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按風險合理確定。
(五)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將現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免徵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免徵營業稅;將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由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將現行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
以上政策暫定執行至2009年12月31日。」

對於該政策措施,主要看商業銀行如何操作,與過去相比,這項政策彈性更大。「改善性」、「自住性」標准如何界定,不同商業銀行會有不同標准。另外各省市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刺激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