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部員工購房簽約前禁止轉讓是什麼意思(在線等)
一、購房指標只針對內部員工,因為涉及單位的福利;
二、只要簽約即可,至於付款方式不作要求。
但如果是按揭貸款,銀行自然會對轉讓有所限制,轉讓時只要符合銀行的要求,單位不管。
事實上,你提供的申請書中,已經明確,如果本人辦理不了按揭的,可以以其他直系親屬的名義辦理,仍然算是本人購房。
三、未簽約即轉讓,等於是員工把單位給你的福利,直接套現了,這背離了單位的初衷。
1、事實上,直接套現,等於是員工在賣房拿回扣,單位又何必便宜呢?
2、關於單位禁止轉讓內部購房資格的規定,是否影響購房指標轉讓合同的效力
雖然,你單位禁止員工將其購房資格轉讓他人,但這僅僅是單位內部的規定,職工如果真的違反了單位內部規定,只能由單位內部進行處理,這並不影響購房指標轉讓合同的效力。我國《合同法》規定,只有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況下(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無效。
因此,購房指標轉讓一般應當認定有效。換句話說,員工如果真想直接轉讓,可以以私下簽訂協議的方式,把購房指標轉讓給他人,員工只是名義上的購房者,由真正的購房人先交款,以後再辦理轉讓手續。這樣的協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2. 買房時,內部認購是什麼意思
近年來,許多房地產發展商在尚沒有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有關證件之前,以在小范圍內推出一種"內部認購"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他們通常給予參與內部認購的購房者較高比例的折扣,在樓盤正式開盤時給出15%-20%的溢價,購房者有過兩到三次的成功經歷後,就成為開發商的忠實客戶。
開發商每推出一個新樓盤,就有固定的炒家跟進。開發商可以不用花費任何成本就使用大筆資金,而炒樓者按固定格式可長期穩定獲得年15%-20%的回報,而等開盤後才認購的購房者最終為這筆利息買單。
(2)內部購房摸底擴展閱讀:
預售制度的不規范也為國家對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帶來困難,有些房地產商樓盤沒有建成就已經申請預售上市,而有些房地產商申請了預售好久還沒開盤上市,由於對房屋預售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國家建設部發布的空置率自然也就嚴重與事實不符。
內部認購的存在,部分減輕了房地產商的資金壓力,也降低了他們的融資成本。但是,這種非公開化的操作模式,助長了炒樓熱的不斷升溫,增加了房價的不穩定因素,必然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禁止。
3. 農村讓填城鎮購房買屋摸底表做什麼呢
農村讓填城鎮購買房屋摸底表,肯定是想知道農村有多少人在外面買房。
4. 農村讓填城鎮購房買屋摸底表是做什麼呢
農村讓城鎮購房買房無摸底表是做什麼的?我覺得這很可能是看有多少人購買房屋統計嗎?
5. 買房內部認購貓膩多 這些常識你知道嗎
當我們跟隨看房團去售樓處時,經常被一堆專業名詞給弄混淆了,如果你稍微不注意,還有可能被繞進去了。本文就教你看懂開發商那些最常用的「專業名詞」。
一、預售
大家對預售都很清楚,開發商挖個坑,蓋個售樓處,修個樣板間就可以開張了。不過正式預售前,開發商必須先拿到預售許可證。至於許可證的真偽,則可以去當地住建委網站查詢。
二、什麼是認籌?
認籌是一種營銷手段,它是開發商在拿到預售證後開盤之前的一種蓄客行為,這種方式一方面能提前收取一部分資金供自己使用,更重要的是能夠試探市場,然後根據認籌結果(認籌人數)決定是否正常開盤和開盤價。
而對於購房者來說,唯一的好處就是排名靠前的人可選擇度更大。如果一個項目熱度很高,那麼排名靠後的認籌幾乎沒有任何價值了,只是提供了一筆短期流動資金給了開發商。
關於認籌的流程一般是這樣的:購房者繳納一定數額的認籌金獲得認籌資格,項目開盤後購房者如果買房,則認籌金可以享受認籌階段的優惠活動,如果沒有達成交易,則認籌金返還。
三、內部認購
內部認購是相對於公開認購而言的,一般在預售證下來之前進行。這種認購帶有一定的風險,因為開發商沒有預售資格,提前內部認購有可能是因為缺資金了。對於熱門項目而言,內部認購一般普通購房者很難參與,由於價格相對於公開預售更低,一般會由實力購房者和關系戶先行認購。普通購房者只能在公開認購階段參與,想買到完美的房子也很難。
需要特別注意的,認購和認籌是有一點區別的。
認購一般是指確定目標房源,然後交定金,只等開盤簽合同了;而認籌則基本上為了享受一定的優惠,不跟具體房源掛鉤,比如常見的「2萬抵5萬」。
現房是指合同簽完了就能收房;期房是指開發商拿到預售證開始銷售的房子,這些房子現在還沒完工或者現在還無法交付。
現房的好處是「所見即所得」,迅速入住不耽誤事;缺點可能就是價格貴點,可選房源一般都不太好,好的房源可能在預售階段都已經被挑走了。
期房的好處是預售價格更低,可選房源多;缺點是爛尾風險、規劃變更風險、配套變更風險。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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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開發商內部員工驚曝樓市黑幕 看完驚呆了!
據新的統計,中國54個城市上半年成交量有110多萬套房子,在這么巨量的房子成交量,必然少不了很多樓市的黑幕。那麼,開發商常用的低價和優惠促銷手段隱藏了怎樣的秘密?我們在買房時應該注意哪些事情呢?一起來看看這些不為人知的事情吧!開發商內部員工驚曝樓市黑幕多年賣房終說良心話。
樓市黑幕1、製造現場熱銷假象
調查:在銷售現場,開發商總是在銷售興旺的氣氛,經常會在售樓中心的房源公示欄上打出「售完」的字樣,或者在銷售業績示意圖上標識出大面積的已售單元,讓購房者覺得已經沒有多少套房屋。銷售人員也會採取很多方法來製造熱銷氣氛,讓購房者產生緊張感,在沒考慮清楚的情況下,一沖動,就簽了合同,交了錢。
律師提醒:樓盤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國土部門的網站上查詢。同時,開發商在現場提供的銷售消息應當真實准確。
如提供虛假信息導致購房者做出與其真實意願相背的行為。購房者可以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來申請撤消該行為,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購房者在銷售現場應保持清醒,謹慎抉擇。
樓市黑幕2、大定小定多少都收
調查:購房者只要表現出一點點購房的意向,銷售人員就會告訴你說這個戶型就只有幾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賣完了,要求客戶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戶說沒有帶夠定金,銷售人員就會要求客戶先交小定,然後要求客戶次日交齊大定。如果購房者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前來,所付定金就不予退還。
律師提醒:根據《擔保法》第89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則要雙倍返還定金。
因此,購房者無論繳納小定、還是大定時都應謹慎,不要輕易繳錢而陷於被動。同時,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購房者表面上看得了便宜,實際卻有可能買到更高價格的房屋。同時自身權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終,購房者所希望的「優惠」不僅得不到兌現,還會付出更多的購房款。購房者應核對樓盤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堅決不參加任何認購行為,避免成為抬高自己房屋價格的抬轎人。
樓市黑幕3、隨意虛構贈送面積
調查:「33平方米的單身公寓『變身』55平方米的小復式」、「買一送一」、「兩房變三房」……贈送面積成為時下部分樓盤誘人上鉤的重要營銷手段。
案例:受贈送面積吸引,李先生購買了鹽田區海濱假日雅居的一套房子,但隨後他和其他17名業主卻聯合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李先生說,海濱假日雅居2007年7月開盤時,開發商深圳市鵬廣達公司與三洲田公司宣稱「贈送超大入戶花園,5.7米層高」,樣板房也儼然一個小復式。但是,在簽合同的時候,業主們被要求在3分鍾內簽訂所有合同,並附加一份「委託書」,讓購房者委託一家叫「裕達」的公司免費填平贈送的天井面積。去年樓盤入伙時,業主們卻發現,開發商當初承諾贈送的面積並沒填平,而是一個從1樓通到19樓的天井。而且,天井實質是開發商為減少支出土地出讓金,隱瞞ZF有關部門「偷來」的面積。
律師提醒: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發展商本來就是在追逐利潤,沒有理由平白無故贈送面積給業主。購房者在購買新房時,在開發商誘人廣告面前要頭腦清醒,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細看合同條款,涉及到贈送面積,要弄清楚該贈送的面積是否合法,是否與規劃相符,如果變更了規劃,是否辦理了相應的變更手續。發展商要購房者簽訂委託書,購房者一定要仔細審閱委託書的內容是否合法,否則,贈送的面積可能是「違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後果的隱患。
樓市黑幕4、無中生有引人入彀
案例:日前,南山區某樓盤5位業主將某開發商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業主們發現當初賣房的時候建設的漂亮花園到了入伙時竟然消失,地上停車場又被開發商擅自更改為綠地。在開發商售樓廣告上,原是市政用地的樓盤南邊區域,被開發商描述成樓盤的花園:亭台樓閣、小橋流水、露天咖啡廣場……
多位業主向記者反映,2004年該樓盤銷售期間,他們主要是看中了該樓盤的花園環境幽美,交通便利等優勢,但到了入伙的時候,樓盤南邊的園林卻消失了。業主們查閱規劃局的檔案後才發現,售樓書上所顯示的綠化帶原來是市政公共用地,根本不在該樓盤的建設范圍內。
律師提醒:「為了防止開發商擅改規劃導致交樓時貨不對板,業主在收樓時要仔細查看物業公共部分與規劃文件和設計圖紙是否相符。」
開發商在交樓時,都應按相關規定把樓盤的竣工驗收文件及圖紙、用地及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進行公示,業主要仔細對照實際與上述文件、圖紙要求是否相符,尤其是公共部分的規劃,譬如該案例中的地面停車場是否建有等等。如果不符,業主暫不要收樓,可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開發商起訴要求退房、賠償違約金、恢復原狀,或向規劃主管部門投訴追究其行政責任。
樓市黑幕5、內部認購或VIP優惠
調查:出售VIP卡、內部認購、日進斗金……商品房銷售的噱頭令人眼花繚亂,這都是為開發商銷售房屋利益化作準備。而對於購房人來說,內部認購由於有優惠條件,有一定的吸引力,這時就有可能掉進開發商的認購陷阱。
律師提醒: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無論採取內部認購或變相內部認購(VIP、優惠申請)等都屬違規行為。
樓市黑幕6、樣板房被悄悄放大
調查:一些開發商為了使空間看上去更加通透、視覺舒適,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並打通一些牆體,做成開放型廚房或透明式衛生間,這對於實際居住來說都是不實用的。為了讓樣板間看上去更寬敞,會將樣板間做得比實際房間面積大一些。而購房者不可能看樣板間時找開發商要建築圖紙,並拿尺自己丈量。
案例:張女士說到她近買的一套房時,「樣板間裝修做得細致極了,可交房時一看自己買的房子就沒那麼好,很多材料都是劣質的,地磚有裂的不說,卧室地板顏色也不勻,衛生間台盆和廚房櫥櫃接縫里的膩子膏抹得里出外進,裝修費花得真不值。」
律師提醒:現在售樓樣板房通常有兩種,一種是設置在售樓部附近的樣板房區,而另一種則設置在樓盤的現場。設在樓盤現場的樣板房失真的可能性較小一些,而設在售樓部附近樣板房區的就有「放大房」的可能性存在。
同時,應該對自己看中的「意向房」進行實地考察,仔細查看一下自己有心購買的意向房。由於沒有經過粉飾,牆體、梁、柱的裂縫在這個時候都很容易被發現,此外消費者還可以觀察門窗的質量問題。
在查看過程中,消費者還應該重點看有無滲水對於買頂層住宅和層住宅的業主,是下雨天去考察,對滲水問題和排水不暢的問題,可以及早發現。
樓市黑幕7、包裝虛幻核心賣點
調查:90%以上購房者對樓盤的印象來自售樓廣告。開發商通過全方位包裝樓盤核心賣點信息,如「奢華生活」、「品質人生」、「尊貴選擇」等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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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內部認購特價房真相!揭秘史上最全買房陷阱
一套房子也許是許多人一輩子較大的投資,也是一輩子的希望,它的任何「小事」對購房人來說都是「大事」。但是,當你准備用一生拼搏的積蓄去選擇一套房子時,你所走的一步都有可能掉入買房「陷阱」中,不知不覺買房似乎成了人生的一次大賭博可謂是步步驚心。
【陷阱一】廣告(包括沙盤、售樓書等)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開發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
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對於這種承諾又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規劃變更、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
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商卻以規劃變更已經通過規劃部門批准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房地產開發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購房者想當然地以為廣告內容都會寫入合同的心理,瞞天過海。結果,發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廣告。
規避:應到實地考察、保留廣告單、售樓書等宣傳資料,較好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後開發商若不兌現,這些資料可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有力憑證。
【陷阱二】內部認購造勢
許多開發商在樓盤預售前,喜歡搞內部認購,一為造勢,二為摸底,都是為預售作準備。而對於購房人來說,相對而言,內部認購的價格相對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對此,本站編輯認為,由於內部認購行為政府不認可,也沒有納入管理,商品房的內部認購可能存在以下隱患:一是開發商還沒有繳清開發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導致將來難以取得房地產證; 二是該商品房可能已經被開發商拿去抵押,將來購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 三是由於內部認購合同沒有政府部門的登記備案,開發商可能會將房屋一樓多售。
規避:應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知名品牌大型樓盤,購房人切不可因為內部認購商品房的所謂價格優勢而麻痹大意。
【陷阱三】吞吃購房定金
在正式的商品房買賣談判中,因為對具體條款的爭議,不能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進而轉為對購房人所繳款項是否視為定金,適用「定金罰則」而爭吵不休。對於認購書的法律性質,一般認為,如果認購書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等,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約束力,當事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認購書中約定的款項應當視為解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認購書沒有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則認購書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購房人所繳款項應當退回。
規避:交納房屋購買定金時,一定要看房本,看和中介公司介紹的信息是否相符,房屋情況和中介介紹的有出入的話,還可以借機「殺價」,謹防由於中介公司刊登房產信息失真,造成客戶違約,損失購房定金。貸款買房,交定金前較好做貸款預審。
【陷阱四】開發商把按揭做幌子
大部分開發商都在售樓廣告中寫明提供多少年的幾成按揭,並列出月供多
少,以示供樓是件輕松的事情。有的購房人也以為簽了合同繳了部分房款,並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請文件後,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實際上,提供按揭的是銀行而
不是開發商,銀行對購房人資信進行調查後,可能不會批准提供按揭。實踐中也存在開發商把按揭作為一種銷售手段,明明沒有卻明目張膽地宣揚。如果銀行不批准
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購房人已繳了一部分房款,那購房人則十分被動。比較好的方法是購房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按揭申請得不到批准時如何處理做一明
確規定。
規避:購買前應先了解按揭的性質。
【陷阱四】特價陷阱
節假日,有些樓盤會打出讓人驚喜的「特價房」廣告。有些特價房是以「特價、低價」為幌子,吸引購房者的注意。一般來說,「特價房」大多是位置不佳、朝向採光不好、戶型結構存在問題的一些房子。
規避: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購房人要通過各種渠道獲得房屋信息,一定要看仔細、權衡好性價比,不要被搶購的氣氛和誘人的價格所蠱惑。
【陷阱五】合同陷阱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
規避:看清楚補充協議的條款,特別是免除開發商義務,削減業主權利的條款,遇到空白處應填上對自己權益有利的內容。
【陷阱六】物業管理陷阱
房地產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業主權益。
規避:一是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對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屬於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願的附加條件;二是如果包括上述條款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簽時,可以該條款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由,請求法院判決其無效。
【陷阱七】大力營造現場道具和售樓氣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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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房地產內部人員原來是這樣買房的
節節攀升的房價讓越來越多的人「焦躁不安」,沒買房的人擔心以後更買不起,有房的人還想著再囤一套房,免得錢放銀行被貶值。
不過,買房可不是買白菜,看中就下手,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來到售樓處面對巧舌如簧的置業顧問,總有點腦子「短路」的感覺,「我到底該問些什麼?」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4-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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