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新政:新落戶滿3年且連繳36個月社保才可買房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自發布日起實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通知》涉及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細化普通住房標准、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等8個方面。
其中「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方面,《通知》指出,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方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通知》做出以下要求:一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發揮稅收調控作用」方面,《通知》明確,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細化普通住房標准」方面,《通知》指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通知》指出,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
「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方面,《通知》明確,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⑵ 深圳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推出了哪八項精準調控措施
根據“房住不炒”定位深圳市政府推出以下八項精準調控措施:
⑶ 深圳出台「最嚴」住房調控政策有哪些
近年來,我國各地房價持續攀升,特別是在一線城市,昂貴的房價讓大部分普通人望而卻步。拿深圳來說,目前全市平均房價達到了四萬五左右,然而南山區,放假早已突破十萬大關,福田區的放假也逼近十萬。即使是在保安和羅湖一帶,新房均價也已經達到了六七萬元。為了穩房價、保民生,各地不斷出台各類房價調控政策,深圳也不例外。
此次規定還從個人出售住房的稅收等其他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相信此通知實施後深圳的住房價格會有所下降,其他城市也會出台類似的措施。
⑷ 深圳樓市新政:新落戶居民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社保才可買房
觀點地產網訊: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自發布日起實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通知》涉及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細化普通住房標准、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等8個方面。
其中「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方面,《通知》指出,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方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通知》做出以下要求:一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是、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發揮稅收調控作用」方面,《通知》明確,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細化普通住房標准」方面,《通知》指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通知》指出,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
「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方面,《通知》明確,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⑸ 深圳全面升級房地產限購措施
15日,深圳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深圳即日執行新調控政策。
包括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非戶籍人口需連續5年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在信貸方面,開啟認房認貸。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本市已擁有一套住房購房,購買二套時,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深圳熱點片區部分樓盤因區位、學位等因素,出現搶購現象,不利於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
為此,《通知》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提出嚴控認購人數,要求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確保有限住房資源優先銷售給無房自住家庭。
某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王小嬙表示,此前深圳落戶即可購房,且落戶條件較為寬松,這條政策抑制一些投資者尋求落戶途徑購買商品住宅,緩解短期的供需矛盾。此外對於「假離婚」購房現象也有一定抑制。
某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政策直指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行為。深圳是全國最近一輪樓市上漲的領頭羊,出現調控政策升級此前已有預期。今年4月以來,深圳房地產市場交易較活躍,二手房價格上漲過快,部分熱點片區熱點樓盤出現新房搶購、二手房掛牌價虛高等現象明顯。張大偉指出,政策內容集中在稅費、購房資格、信貸政策等多方面,如果嚴格執行,深圳有望開始進入調整周期。
隨著部分熱點地區房地產市場不理性行為的增長,7月以來,已有杭州、東莞、寧波等地收緊房地產調控政策。王小嬙認為,進入下半年,接連四個城市收緊調控,在「房住不炒」的原則下,市場過熱的城市仍會跟進收緊調控政策,但整體來看,在全國開發經營指標增速並未恢復到歷史同期水平背景下,下半年政策全面收緊的概率不大,總體仍延續溫和窗口期,供應端利好政策以及人才引進持續發力。
⑹ 深圳限購政策收緊,落戶滿3年且繳稅滿36個月方可購房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通知還提出,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深圳推出八項措施精準調控樓市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購買商品住房。
制定這條政策的背景是:近幾年,我市落戶即可購房,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市場供需矛盾,這對於早期已落戶深圳並連續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緊張背景下,適當收緊戶籍居民購房政策,以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具體來講,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為積極發揮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節房地產市場作用,保障剛需,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我市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了進一步完善,《通知》規定: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對購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2.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3.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我市現行存量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是2016年10月評估更新的,與目前市場成交價格存在較大差距,為此,更新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二手房市場真實成交價格。
此外,近一年來,我市成交的商品住房中,換手率較高。現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將對當前二手市場過熱起到抑製作用。
(四)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為使我市住房標准更符合市場實際,本通知對普通住房標准進行細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制定這條政策的背景是:我市目前的普通住房標准只考慮了容積率和面積兩個指標,從今年上半年房地產市場偏熱的情況來看,有必要增加價格因素,更合理地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准,保障大部分群體對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價格上漲。
(五)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當前,我市熱點片區部分樓盤因區位、學位等因素,出現搶購現象,不利於我市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為此,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多的熱點樓盤,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
目前,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銀行貸款評估價、政府部門登記價未真正實現「三價合一」,容易產生「陰陽合同」「高評高貸」等問題。因此,本通知規定: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下一步,我市將通過統一的房地產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工作,並同步將真實的合同數據推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業務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實現「三價合一」。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目前,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夠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機構手中,交易雙方因信息不對稱容易被市場不實信息誤導。為此,《通知》提出,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通過這一舉措,有利於增加二手市場信息透明度,規范中介機構交易行為,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二手住房價格。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總體來看,《通知》提出的八項措施,涵蓋了行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內容,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優先滿足剛需,有效遏制投機炒房;二是運用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確保精準施策;三是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引導市場回歸理性。《通知》的出台是對我市既有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對於構建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夯實2018年出台的住房新政,加快構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讓更多的市民通過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決住房困難。一是加大居住用地供應,今年計劃供應居住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比往年增長一倍以上。今後新增土地將主要用於公共住房建設。二是增加商品住房供應,今年新開工商品房1200萬平方米,是往年600-800萬平方米的近兩倍;下半年計劃入市商品住房項目80多個,預計供應房源面積超過500萬平方米、超5萬套。三是加大公共住房建設,今年建設籌集公共住房不少於8萬套,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建設籌集40萬套公共住房的目標。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深戶居民購買商品住房的條件做了什麼調整?
我市此前執行的限購措施,對深戶居民沒有落戶時間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要求,居民落戶即可購房。本次對限購政策進行「打補丁」,要求: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我市對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戶籍成年單身人士、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非戶籍居民家庭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限購政策,仍然繼續嚴格執行2016年深府辦〔2016〕28號文相關規定。
二、對離異購房有什麼規定?
《通知》在2018年深府辦規〔2018〕9號文關於離婚購房信貸政策基礎上,對離異後購房套數進行了限制。《通知》規定: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體來講,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住房的,在執行相關稅費、貸款、限購等政策上,按離異前家庭相應標准執行。
三、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什麼變化?
為積極發揮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節房地產市場作用,切實保障剛需,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對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進一步完善,《通知》明確: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對購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無房無貸的首次購房家庭,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對無房但有房貸記錄或已有1套住房的購房家庭,如購買普通住房,繼續按2016年深府辦〔2016〕28號文分別不低於50%、70%的貸款首付比例要求執行,如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個百分點,即分別為60%、80%。
四、如何發揮稅收在住房交易中的調控作用?
為使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更貼近市場價格,更准確地反映我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場的真實情況,《通知》對我市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進行更新調整。
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情況變化,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其餘政策內容不變,具體如下: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五、如何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為使我市住房標准更符合市場實際,《通知》對普通住房標准進行細化,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六、為什麼要進一步加強對熱點樓盤銷售的管理?
當前,我市熱點片區部分樓盤因區位、學位等因素,出現搶購現象,不利於我市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為此,《通知》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提出嚴控認購人數,要求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確保有限住房資源優先銷售給無房自住家庭。
七、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如何操作?
目前,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銀行貸款評估價、政府部門登記價未真正實現「三價合一」,易產生「陰陽合同」「高評高貸」等問題。下一步,我市將通過統一的房地產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工作,並同步將真實的合同數據推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業務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實現「三價合一」。
八、發布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是出於什麼考慮?
目前,我市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夠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機構手中,交易雙方因信息不對稱易被市場不實信息誤導。加大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有利於增加二手市場信息透明度,規范中介機構交易行為,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二手住房價格。
九、近期如何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
市住房建設部門將繼續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網信、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⑺ 深圳為啥要調整商品房限購政策
不得不說,深圳這幾年的房價漲幅,讓其他城市都望塵莫及,一路高歌猛進,如果深圳房價任其炒下去,那就要上天了。。。。
橫向對比來看,2018年長沙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或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7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布消息稱,7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考察組一行10人到長沙市住建局考察交流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並在長沙市政府二辦公樓1034會議室舉行了交流座談會。深圳市住建局考察組對長沙房地產調控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成效、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給予高度評價。
目前只有長沙市在全國大中城市房地產調控效果最好。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深圳此次的政策力度確實超出預期。
李宇嘉同時指出,去年深圳成為「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到調整豪宅稅,以及今年年初,房價出現了三次比較明顯的上漲,如果在這些時間節點出台調控政策,或許不必限定為現在「入戶+社保滿3年」這么嚴格的條件。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主辦的中國房價行情網《2020年上半年全國城市房價漲幅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二手房價上漲中位數2.2%左右,而深圳的二手房價相比去年年底上漲了14.37%。
過去3年,深圳新增常住人口數量分別為62萬、50萬和41萬,累計已經達到153萬。新增人口中,不乏「攜錢購房」者。一位資深房地產中介向記者介紹,大學畢業生在深圳落戶完全沒有門檻,確實有一些購房者,將大學畢業的子女戶口落到深圳,便可以馬上獲得購房資格,這樣的情況下,其實自住和投資的因素都有。
新政無疑可以很大程度打擊投機者,但也有分析人士提出擔憂:這會不會影響大學畢業生落戶深圳的意願?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今年上半年深圳出現了一些搶房現象,此次政策有助於打擊借落戶來炒房的行為。此外,深圳的做法也表明了今年的政策風向,雖然受疫情影響,房地產交易市場面臨很多壓力。但也可以看到,部分城市房價上漲過快,違背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導向。通過此類政策出台,目的就是要進一步促進市場的穩定,防範市場炒作,後續其他房價不穩定、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也依然會有政策出台。
新政策一:精準打擊快速落戶炒房
深戶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方可購房。非深戶、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需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
新政策二:精準打擊假離婚買房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新政策三:精準打擊快進快出型短期炒房客
滿兩年免徵增值稅,上調至滿五年免徵增值稅。
新政策四:提高了換房門檻
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⑻ 深圳住建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深圳住建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購買商品住房。
以下為全文: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確定我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四、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五、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
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
2020年7月15日
⑼ 深圳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落戶需要滿足哪兩個條件
小編從中了解到,深圳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需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購買商品住房。
在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了一則通知,是《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確到:第一,適當地調整了關於戶籍居民購房的條件,裡面明確規定了關於社保和個稅繳納的時間,需要在深圳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進行購買商品住房。同時,還根據更新存量住房交易計稅的參考價格,把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至5年。
此外,還要加大熱點樓盤銷售管理的力度。目前來看,深圳市熱點片區的部分樓盤,會因為區位以及學位等因素出現人員搶購的現象,這不是很利於市場預期和房價之間的穩定關系。因此,對於社會關注度高以及預計購房人數多的那些熱點樓盤,應該按照一定的原則,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的購房需求,並按照在深圳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一個比較完善的樓盤銷售方案,控制一定的認購人數,進行合理地制定房源和相關認購人數的比例。
⑽ 深圳住建局:落戶滿3年且社保滿36個月可購房
深圳住建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購買商品住房。
市住房建設局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公安局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深圳市稅務局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銀保監局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確定我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四、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五、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
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