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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井噴

發布時間: 2021-10-23 17:19:14

『壹』 房子價格還會漲嗎

我覺得是上下波動,但是未來5年甚至更久,還是在波動中上漲。

首先,我想先說說高房價的來源

可以明確的是,高房價只是中國經濟出現大問題的「結果」,而不是中國經濟問題的「本身」。起因就在於近十年來,經濟政策的錯誤。

近十年來,我們的經濟政策,把相當部分的項目,完完全全的推向的市場,這就包括了老百姓息息相關的項目,包括「住房」在內,衣、食、住、行、學、醫,都有不同程度的市場化,這本身沒錯,但是,就在這些項目市場化的時候,卻不同程度的放棄了極其重要的保障系統,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尤其是學業、就醫和住房。

我們都知道,學校、醫院都很公立和私立。其實住房也分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為什麼要分公立和私立?那是因為,私立學校、醫院和商品房,都是企業自行定價,如果沒有約束,勢必會造成價格的暴漲,難以控制,這個時候,公立機構就會起到作用,嚴格來說,大多數國家公立機構應該屬於「非營利」性質(我們國家的公立機構例外),這樣的性質,可以約束私立企業的收費價格,因為他們收費高了,就會失去消費者。而我們缺乏的,就是諸如此類的「公立非營利機構」。

自從「房改」以來,本來占據中國98%的保障性住房,一夜之間全部成為了商品房,保障房系統完全崩壞。在沒有保障性住房約束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自行定價,就在98年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中國的經濟出現了嚴重的「內傷」,大量製造業企業紛紛把資金從不再賺錢的製造業中抽出,注入了「欣欣向榮」的房地產,之後,房地產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井噴式的暴漲。這就形成了現在的高房價現象。

那麼,樓主可能就會問了,既然是保障性住房的缺失,導致了老百姓住房難,商品房價格過高,那麼,把保障性住房造起來,不就完事了嗎?答案是,沒那麼容易,造保障性住房是要錢的。

那麼樓主可能又要問了,怎麼可能沒錢?保障房的土地是地方政府必須免費提供的,造房子的錢不是還有土地出讓金嗎?地方政府賣了那麼多地,怎麼可能沒錢?

答案是,還真是沒錢,因為他們把錢用在不該用的地方了。

這就是以GDP為綱的惡果。

近年來,地方政府的官員,為了提高GDP,紛紛進行了大量的政府投資項目,這些項目包括:高速公路、高鐵等項目,通過出售土地,得到本金,再從銀行貸款,進行大規模的投資,而投資的項目,往往是回報極低,甚至是毫無回報的項目。以高速公路為例,一年的收費,往往不夠償還利息,(而這些收費,老百姓已經怨聲載道),那麼銀行的錢怎麼還?當然就指望繼續賣土地,繼續收土地出讓金了。

但是從去年開始的調控,使得開發商拿地的熱情銳減,土地賣不出去了,危機就出現了。到現在為止,全國的地方政府,已經舉債超過10萬億,以北京市為例,今年1-5月份,土地出讓金250億,需償還銀行貸款連本帶利220億,也就是說,快要扯平了,其中,土地出讓金還有大部分要上繳。財政問題已經岌岌可危。一旦地方政府無法還錢,銀行系統勢必會崩潰,雖然銀行信誓旦旦的宣稱房價下跌一半無壓力,但是地方政府如果無法償還貸款,銀行絕對撐不下去。

所以,結論就是,我們雖然已經看到政府已經著手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但是問題就在於他有沒有能力造,以及大量的造,所以,房價是否會漲,又會是跌,是要看保障性住房的數量的,而保障房的數量,又要視地方政府被債務所拖累的情況而定…… 而依我看,難的很!

『貳』 房子還敢大漲,中國未來年輕人還有信心嗎

我覺得是上下波動,但是未來5年甚至更久,還是在波動中上漲。

首先,我想先說說高價的來源

可以明確的是,高價只是中國經濟出現大問題的「結果」,而不是中國經濟問題的「本身」。起因就在於近十年來,經濟政策的錯誤。

近十年來,我們的經濟政策,把相當部分的項目,完完全全的推向的場,這就包括了老百姓息息相關的項目,包括「住」在內,衣、食、住、行、學、醫,都有不同程度的場化,這本身沒錯,但是,就在這些項目場化的時候,卻不同程度的放棄了極其重要的保障系統,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尤其是學業、就醫和住。

我們都知道,學校、都很公立和私立。其實住也分商品和保障性住。為什麼要分公立和私立?那是因為,私立學校、和商品,都是企業自行定價,如果沒有約束,勢必會造成價格的暴漲,難以控制,這個時候,公立機構就會起到作用,嚴格來說,大多數國家公立機構應該屬於「非營利」性質(我們國家的公立機構例外),這樣的性質,可以約束私立企業的收費價格,因為他們收費高了,就會失去消費者。而我們缺乏的,就是諸如此類的「公立非營利機構」。

自從「改」以來,本來占據中國98%的保障性住,一夜之間全部成為了商品,保障系統完全崩壞。在沒有保障性住約束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自行定價,就在98年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中國的經濟出現了嚴重的「內傷」,大量業企業紛紛把資金從不再賺錢的業中抽出,注入了「欣欣向榮」的,之後,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井噴式的暴漲。這就形成了現在的高價現象。

那麼,樓主可能就會問了,既然是保障性住的缺失,導致了老百姓住難,商品價格過高,那麼,把保障性住造起來,不就完事了嗎?答案是,沒那麼容易,造保障性住是要錢的。

那麼樓主可能又要問了,怎麼可能沒錢?保障的土地是地方必須免費提供的,造子的錢不是還有土地出讓金嗎?地方了那麼多地,怎麼可能沒錢?

答案是,還真是沒錢,因為他們把錢用在不該用的地方了。

這就是以GDP為綱的惡果。

近年來,地方的官員,為了提高GDP,紛紛進行了大量的投資項目,這些項目包括:高速公路、高鐵等項目,通過土地,得到本金,再從銀行貸款,進行大規模的投資,而投資的項目,往往是回報極低,甚至是毫無回報的項目。以高速公路為例,一年的收費,往往不夠償還利息,(而這些收費,老百姓已經怨聲載道),那麼銀行的錢怎麼還?當然就指望繼續土地,繼續收土地出讓金了。

但是從去年開始的調控,使得商拿地的熱情銳減,土地不出去了,危機就出現了。到現在為止,全國的地方,已經舉債超過10萬億,以為例,今年1-5月份,土地出讓金億,需償還銀行貸款連本帶利億,也就是說,快要扯平了,其中,土地出讓金還有大部分要上繳。財政問題已經岌岌可危。一旦地方無法還錢,銀行系統勢必會崩潰,雖然銀行信誓旦旦的宣稱價下跌一半無壓力,但是地方如果無法償還貸款,銀行絕對撐不下去。

所以,結論就是,我們雖然已經看到已經著手保障性住的建設,但是問題就在於他有沒有能力造,以及大量的造,所以,價是否會漲,又會是跌,是要看保障性住的數量的,而保障的數量,又要視地方被債務所拖累的情況而定…… 而依我看,難的很!

『叄』 杭州新房搖號新規向無房家庭傾斜,無房家庭搖號幾率大嗎

前不久,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公證搖號銷售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此《通知》一出,無疑加大了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對“無房家庭”的傾斜力度。《通知》表示,均價3.5萬/m²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對“無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要求高於50%。

各種因素的交織之下,結合了當前疫情籠罩下的社會心態,牽引出了全民買房的焦慮,在普通市民的眼裡,買房=資產保值,各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炸”出了杭州市更多隱藏著的無房戶,也可以換個角度說,算是一次比較徹底的居民對於房屋購買力的大起底。目前市場上可供給的樓盤數量還是比較平穩的,畢竟樓盤建設需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不能像其它那樣突然爆發式增長。僧多粥少用來形容目前杭州的樓市,個人感覺還算比較貼切的,也不能說粥少,只是僧實在太多了。樓盤數量穩定,無房戶暴增,相對來說,搖號的難度自然會增大,至於搖號的幾率嘛,比原來更小就是了。

『肆』 春節買房子會不會更貴

在春節前買房,房貸審批難度有所降低。相關負責人表示,春節前銀行貸款額度相對比較充足,所以在現階段申請房貸,放款速度較旺季和額度緊張時期要快一些。

春節前買房的好處:

1、年後需求大量釋放,購房競爭激烈

大部分客戶年前的想法是觀望,等到年後,看政府會不會出手調控,希望有更好更便宜的房子出現,等種種假想。

所以大量需求壓制到年後,造成年後市場井噴,導致購房競爭激烈。但實際按如今房產市場情況,降價空間有限,若在年後市場井噴的情況下買房,不但房價更高,房源選擇機會更少。因此可以說,年前房價相對是處於最低點,而且選擇餘地大。

2、年前房價趨於穩定,年後漲幅大

依照近幾年城市房價走勢,年後漲幅平均在5%以上,有的甚至達到10%以上,而且每年3月漲幅較大。

主要原因有:受經濟放緩大環境影響,新開項目減少,優質房源有限;年前觀望需求積壓,年後釋放市場井噴;新一年改善住房需求提高。

3、年前購買房源多,可挑選餘地大

一般在年底有部分人員因工作繁忙,會把看房、買房推至年後,這樣無形中會減少需求競爭,為節前入手購房者製造良機,可選房源較多,能更好的進行對比篩選,自然能選到優質稱心的房子。一句話「節前客選房,節後房挑客」。

4、年前貸款相對容易,利率較低

銀行每年放貸額度有限,而每年的第一季度額度相對多一些,放貸政策也較為寬松,節前貸款比較容易。

『伍』 2016年最看好這六類房子!佔一套就賺大了

樓市利好政策不斷:新政、央行降准降息、全面放開二孩政策……改善性需求強勁,豪宅成交呈井噴之勢。在政策利好有望延續的2016年,有哪些類型的房產會被看好呢?你的手裡有沒有這樣一套?

1、一線或強二線城市中心區普通二手房

北上廣深這五大一線城市,房價高得令人膽寒。而一線城市及強二線城市的吸引力依然不減,人口增量很大。城市的人口競爭力在上升,每個城市的中心區就那麼大。這就導致北京廣州等地面積特大的城市中心區二手房價早就超越了外圍的新房價格。

人口在增長,房子需求依然旺。中心區生活便利,配套齊全,顯然已經沒有地兒建新房了,剩下的二手房自然是搶手貨。

2、教育地產

說起教育地產,很多人會想:教育部不是正在考慮推行多校劃片,為教育地產降溫嗎?對,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教育地產的價格才有上漲的趨勢。教育部推行多校劃片,是會對重點教育地產子價格起到很好的降溫作用,但是對其他學校周圍的房價卻起到了升溫作用。

舉個例子,A片是重點學區,B、C是普通學區,那麼A區房價肯定高於B區和C區很多,但按照教育部規劃是將A、B、C三區劃做一個片區,A區居民的孩子不一定能上A區的學校,但B區和C區的學生也有可能上A區的學校,那麼A區的房子不佔優勢了,而B區和C區的房價會因這個因素而升溫。

3、軌道交通房

無論在哪個城市生活,大家都希望自己生活的環境交通便利。而軌道交通因其用時精準、不會堵車等優勢備受人們青睞。大家應該時刻關注自己所在城市的交通規劃情況,以免錯失良機。

4、大城市周邊有明顯人口增量的二三線城市

這些區域由於地緣關系,再加上人口競爭力的上升,未來房價上漲趨勢明顯。例如北京與天津周圍的保定和廊坊,深圳周邊的東莞與惠州,上海周邊的蘇州。

這里要特別說明的是蘇州,蘇州本身是強二線城市,2014年蘇州流動人口增長率為6.89%,人口競爭力上升,加之位於上海周邊這個地緣優勢,2016蘇州的房價行情有上揚趨勢。

處於這些城市中的人群,無論剛需還是投資都建議及早下手。

5、在規劃功能調整中受益的房子

比較典型的就是深圳羅湖的筍崗,筍崗以前有著「中華第一倉」的美譽,簡言之就是一個倉庫,如今已變身為現代化的服裝貿易中心、建材家居中心、工藝城、二手車市場。功能的轉變對房價具有「推波助瀾」的作用。

要多關注自己所在的城市,看看是否也存在這種功能調整片區。機遇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6、大城市城中村舊改與改造

城中村大多是農民房,施行規劃改造,將原來低矮的農民房建成小區與商業住宅,增加住宅數量,如果城中村的地理位置處於城市房價頂尖區域,則可能出現瘋搶場面,大家要根據自己所在城市的具體情況,獨具慧眼,搶得先機。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2-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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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為什麼大連的房價比沈陽的貴很多。

兩個城市重點發展的東西不一樣 經濟增長所依靠的東西不同
大連是純消費城市
簡單的說版
就是 多方面因素有權人會選擇在大連安家落戶 卻不一定 會選擇沈陽 比如說環境因素
再者政府扶持 也是房價上漲的原因
第三 炒房熱 你買他買 我也買 個人認購10套甚至更多房產都很正常

『柒』 甲將房屋賣給乙,為辦理過戶登記,後又將房屋賣給知情的丙,並辦理過戶登記,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嗎

該是「未辦理過戶登記」對嗎?
如果是甲將房屋賣給已,未辦理過戶登記的話,即甲乙之間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生效,所以甲可以將房屋賣給丙
1.因欺詐、脅迫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國家利益,指國家的經濟利益、政治利益、安全利益、軍事利益。國有企業的利益不等於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這一知識點,喜歡與下列兩個知識點結合在一起出題:①債權人撤銷權(《合同法》第74條)(見【例1】)②房地產開發商一房數賣(見【例2】)此外,筆者還想提醒大家:如果不是考這兩個知識點,就不要想到惡意串通的問題,以免給自己找麻煩。比如,考汽車的一車二賣時,就不要考慮第二個汽車買賣合同是否屬於惡意串通。
【例1】乙欠甲30萬元,此後,乙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價值100萬元)以5萬元的價格出賣給「知情」的丙。①乙、丙的買賣合同屬於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甲)的利益的合同,無效。題目中的「知情」在司法考試中就等於「惡意串通」(挺將就的!)②因符合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故甲有權起訴撤銷乙、丙的買賣合同。③這里甲的撤銷與乙、丙的買賣合同無效可以並存,不矛盾(「無效法律行為的撤銷」理論)
【例2】房地產開發商甲將一套房屋出賣給乙,交付了房屋,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此後,甲又將該房屋出賣給「不知情」的丙,給丙辦理過戶登記。①由於丙「不知情」,故甲、丙的買賣合同無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有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權。②若丙前面的修辭語是「知情的」,在甲、丙的買賣合同屬於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乙)的利益的合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10條以及《合同法》第52條第(二)項,無效。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a)掩蓋行為屬於雙方虛假行為,無效。(b)被掩蓋的行為,屬於隱藏行為,因包含違法性,亦無效。例如:企業之間訂立聯營合同,目的在於非法拆借資金;訂立合建房屋合同,目的在於非法轉讓「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公共利益」,指任何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若僅損害「特定多數人利益」,則不屬於公共利益。包括合同內容嚴重損害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兩個方面:
(1)損害公共秩序。例如:訂立進口洋垃圾的合同;以從事犯罪或幫助犯罪為內容的合同;旨在規避納稅的合同等;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贈與合同。
(2)合同內容嚴重違反公共道德。舉其要者:①違反性道德。例如,為了「維持」婚外同居關系而訂立的贈與合同;借腹生子合同(代孕母合同);換妻合同。②貶損人格尊嚴或限制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前者如,僱傭合同中包含匯報工作必須向領導下跪的條款(下跪條款部分無效);僱傭合同中規定雇員離開工作場地必須接受搜身的條款。後者如,包含雇員結婚後不得生育的僱傭合同;約定甲幫乙的父親還清債務後,乙必須嫁給甲的合同;限制職業選擇自由的合同。③危害婚姻家庭關系。例如,約定斷絕親子關系的合同;夫妻關於禁止女子隨母姓的合同。④違反勞動者保護。例如,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條款」;女職員一經結婚視為自動離職的所謂「單身條款」。⑤違反公平競爭。例如,約定串通投標或者圍標的合同;分割市場、封鎖市場的協議;限制銷售價格、限制對方進貨渠道的協議。⑥政府特許之外的射幸合同。例如賭博合同、私設六合彩、巨獎銷售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①違反的必須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違反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不算。②違反的必須是強制性規定。違反任意性規定的,不算。③違反的必須是強制性規定中的效力規范。如果是取締規范,合同並不因此無效(《合同法解釋(二)》第14條)
效力規范以外的強制性規范均屬取締性規范。效力規范包括兩類:

『捌』 2013年房產有新政策嗎

2013年房產新政策
一、「國五條」內容及解讀
國五條中穩定房價的新政策包括: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等五項內容。
(一)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解讀:目前除了少數限價的城市和地區,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還較少。至於官員問責,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官員因為地方房價上漲過快而被問責。這兩項措施,都算一直在執行,但具體執行有沒有到位,就見仁見智了。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更加註重區域差異,加強分類指導。對行政區域內住房供不應求、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應指導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存在住房供過於求等情況的城市,也應指導其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穩定。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解讀:已實施限購城市和地區,要完善限購措施,這意味著,樓市限購政策還將繼續,並出現從緊的信號。另外,」要求限購「權利下放至省級,意味著未來將有更多的三四線城市加入限購范圍之內。
「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房產稅擴圍信息已釋放很久,只是一直未實施,本次再重提,一些一線城市如北京、廣州、深圳等地,或成為新的試點區,為房產稅的全面鋪開創造條件。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要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徵信記錄,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解讀:當前穩定房價最關鍵的在於增加供應,無論是樓市供應還是土地供應,各大城市雖有庫存,但樓市仍供不應求,房價上漲的一部分原因就源自供不應求,而增加樓市供應首先要增加土地的供應。所以在國五條中特別強調了有效供應的問題,但「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意味著今年的供應將與去年保持持平或稍高一些,不會出現供應井噴。
各地區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原則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應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以及前兩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進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市、縣人民政府應於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各地區要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住宅建設套數、套型建築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等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
各地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建設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解讀:保障房關系民生,本次確定了2013年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基本建成470萬套,同時對人們關心的保障房配套問題,亦做出了規定,同步規劃、建設、交付使用。
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各地區要抓緊把建設任務落實到項目和地塊,確保資金盡快到位,盡早開工建設。繼續抓好城市和國有工礦(含煤礦)、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重點抓好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
強化規劃統籌,從城鎮化發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等實際需要出發,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城市發展充分結合起來,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設等規劃中統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要把好規劃設計關、施工質量關、建築材料關和竣工驗收關,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進戶型設計,方便保障對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確保竣工項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強分配管理。要繼續探索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嚴格准入退出,確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開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積等違法違規行為。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要加強小區運營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優化居住環境。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解讀:「國五條」指出,要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國務院此番的要求有望使得樓市信息更加透明化。
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各地區要切實強化預售資金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尚未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地區,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可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加強房地產企業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聯動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公布房地產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國土資源部門要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券監管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銀行業監管部門要禁止其通過信託計劃融資。稅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算審核和稽查。住房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對房屋中介市場的專項治理工作,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本金管理,加大對資產負債情況的監測力度,有效防範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及房價、房租等方面的權威信息,正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有關調控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要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對誘導購房者違反限購、限貸等政策措施,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企業、機構、媒體和個人,要進行嚴肅處理。
二、2013房產稅徵收標准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其他城市2013房產稅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三、房屋限購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
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
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
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地方新政策
1、京滬出台「國五條」實施細則(2013.3.31,人民日報)
(1)嚴格限購,確保價格穩定
北京:有望擠出5%―10%購房需求
上海:市場和房價或將迎來穩定期
(2)個稅計征,抑制投機購房
北京:3月31日後適用個稅新政策
上海: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3)增加供給,確保市場供應
北京: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房16萬套
上海:拆二級舊里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2、2013年4月2日 海南不出台落實國五條細則
海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1日向媒體表示將不出台專門的「國五條」地方細則,並將延續海口和三亞兩地原有的限購政策。
(1)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1日下午公布《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海口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告》,《通告》稱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持該市房價基本穩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於該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
海口和三亞兩地將延續已經實行的限購政策。海口市規定,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總房價的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關規定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緩發放購房貸款。
(2)三亞市規定,對三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實行限購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時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法違規購房的,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3、蘭州政策細則
(1)限購:
蘭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兩套住房,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1套住房,超過規定套數的,各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住房貸款發放,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產權登記時予以嚴格審核,不予辦理房產證
(2)限價:
蘭州市新申辦和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企業必須到物價部門核價,實施「一套一價」,最高每平不超萬元。各區域都有相應的最高限價,交易價超過最高限價將無法辦理交易手續。原則上每套房子的利潤不得高於20%。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5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通過蘭州市房產局信息網等向社會公布。
(3)限貸:
蘭州地區各大銀行嚴格執行國務院和央行政策,停止或限制商品房開發貸款,停止第三套房貸。
(4)限面積:
蘭州地區普通商品房規劃設計執行90/50政策,即90平米戶型佔50%。
(5)加大保障房建設
根據國家發改委稽查組對蘭州市保障房建設情況的專項稽查通報,從2009年到2012年,蘭州共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房127857套,其中已竣工70048套,已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群體分配入住43210套。2012年年底,據甘肅省政府新聞發布會透露,蘭州市被列入全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試點城市一年後,在原有5億元貸款的基礎上,新增貸款4.5億元,進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設力
五、房地產價格走勢分析
1、現象
1998年以來,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年均增幅30%,製造了一個又一個財富擁有者的傳奇歷程。七年以來,全國房地產的資金從1998年的3614億增加到2010年的6500億,政府雖在加大力度調節中,但至今為止房產價格仍在上升,巨大的投資支撐著一個又一個商業樓盤拔地而起,如同一架隆隆作響的機器,滋養和催生了一個又一個富豪。房地產業在掏空居民錢袋的同時,也確實改善了部分百姓的住房條件,加速了城市的現代化進程,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
(2)原因
根本原因:價格隨價值上下波動
原因一:中國房地產業的興起背景1、1998年以前,我國實行的是住房分配製度;2、自1998年起,我國取消了住房福利制度,實行住房商品化
原因二:旺盛的住房投資(投機)需求

投資(投機)需求對房價的推動可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消費需求主導,投機需求滋生。隨著收入的增長、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以及住房分配製度改革。房地產商品的消費需求迅速增加,房價出現上漲的苗頭,這形成了推動房價上漲的原始動力。有先見之明的人開始進行投機,形成投機需求的主體,但是,這一部分人畢竟是少數人,這時投機需求並不旺盛,它不是推動房價上漲的主力力量。第二階段,消費和投機需求都很旺盛,總需求被放大,房價大幅上升。在這一階段,由於擔心房價繼續上漲,有住房消費需求的人紛紛加入購房者的隊伍,消費需求得到充分的釋放。房價的上漲和實際利率偏低刺激了人們的投機慾望,更多的投機者不斷加入到炒房的行列,投機需求不斷增加。這時的投機需求已經成為推動房價上漲的重要力量。第三階段,投機盛行,推動房價的非理性上漲。房價的持續上漲,不斷刺激投機者慾望,為了獲得更多的投機利潤,出現了惜售、囤積房源,抬高房價等非理性行為。這一階段,房價暴漲,現實的消費需求由於房價的暴漲已經不得不轉化為潛在的消費需求,房價大大的超出了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2008年,我國商品房空置率達到9.50%,增幅為14.85%,增速創下1994年有統計數據以來的新高。其中,北京市商品房空置率為16.64%,居全國首位,高出全國水平75%,形勢嚴峻。而國家電網公司2010年在全國660個城市的調查顯示,有高達6,540萬套住宅的電表連續6個月讀數為零,按每套房3口計算,可供近2億人居住。高房價與高空置率並存,說明了中國房地產市場投機氛圍較濃。
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26.55%的購防者是處於投資動機購房的;調查據業內人士透露,估計在上海大約40%左右的個人房產交易是出與投資的目的。
原因三:城市人口增多及城鎮化進程
從1996年我國城市化率邁過30%的關卡後,進入了諾瑟姆曲線所揭示的加速階段,至2010年的15年間,平均每年城市化率提高超過1個百分點,大大高於改革開放前15年平均0.5個百分點的水平。
隨著工業革命時代的來臨,城市成為人口、財富及文化的集中地,人們不斷從鄉村流向城市;加上城市人口財富創造能力高,在城市范圍不擴張的情況下,自然會推高樓價。對於房市而言,城市化導致大量人口從農村湧入城市生根發展,屬於對房市的額外「增量需求」。北京為例,2010年頭5個月外地人口佔北京購房總數的50%,說明城市化導致的人口遷徙對大城市房地產需求十分強勁。此外,就原本就在城市居住的居民而言,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導致了大規模城市改造和居民拆遷,未來一段時間內,由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危房拆遷,城市房屋拆遷量仍將保持較大規模,這一部分人也將繼續形成巨大的被動需求。總之,城市化的總體影響是將商品房需求曲線往右推,使得在原來供給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市場價格進一步走高。由於從2000-2020年我國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工業化中期,城市化在該時期也將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從而給房價上漲提供了長期的推動力。
原因四:土地、建材價格上漲
隨著能源和剛才、水泥能生產資料的價格上漲,導致能源和鋼材、水泥消耗大戶的房地產成本的增加
原因五:城市居民收入提高,以住房為主的消費結構升級推動房價上漲
與住房改革同步的是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據初步測算,2010年中國的GDP比上年增長10.3%,總額達到了397,983億元人民幣,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與此同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也迅速提高,從中國統計年鑒2010的數據看,1998-200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5,425元增加到17,175元,增長了近2倍,增長勢頭非常迅猛。居民的收入增幅不斷加大,客觀上具備了較強的消費能力,201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規模達到了156,998億元,比上年增長18.3%。
城市居民消費規模在擴大,消費能力在增長,消費結構也在不斷升級。建國以來我國居民消費結構經歷和正在經歷著三次升級轉型時期,目前我國正面臨居民消費升級轉型重要或關鍵時期,即從第二次消費升級向第三次消費升級的優化和升級轉型。

『玖』 房子價格以後還會漲嗎

我覺得是上下波動,但是未來5年甚至更久,還是在波動中上漲。

首先,我想先說說高房價的來源

可以明確的是,高房價只是中國經濟出現大問題的「結果」,而不是中國經濟問題的「本身」。起因就在於近十年來,經濟政策的錯誤。

近十年來,我們的經濟政策,把相當部分的項目,完完全全的推向的市場,這就包括了老百姓息息相關的項目,包括「住房」在內,衣、食、住、行、學、醫,都有不同程度的市場化,這本身沒錯,但是,就在這些項目市場化的時候,卻不同程度的放棄了極其重要的保障系統,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尤其是學業、就醫和住房。

我們都知道,學校、醫院都很公立和私立。其實住房也分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為什麼要分公立和私立?那是因為,私立學校、醫院和商品房,都是企業自行定價,如果沒有約束,勢必會造成價格的暴漲,難以控制,這個時候,公立機構就會起到作用,嚴格來說,大多數國家公立機構應該屬於「非營利」性質(我們國家的公立機構例外),這樣的性質,可以約束私立企業的收費價格,因為他們收費高了,就會失去消費者。而我們缺乏的,就是諸如此類的「公立非營利機構」。

自從「房改」以來,本來占據中國98%的保障性住房,一夜之間全部成為了商品房,保障房系統完全崩壞。在沒有保障性住房約束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自行定價,就在98年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中國的經濟出現了嚴重的「內傷」,大量製造業企業紛紛把資金從不再賺錢的製造業中抽出,注入了「欣欣向榮」的房地產,之後,房地產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井噴式的暴漲。這就形成了現在的高房價現象。

那麼,樓主可能就會問了,既然是保障性住房的缺失,導致了老百姓住房難,商品房價格過高,那麼,把保障性住房造起來,不就完事了嗎?答案是,沒那麼容易,造保障性住房是要錢的。

那麼樓主可能又要問了,怎麼可能沒錢?保障房的土地是地方政府必須免費提供的,造房子的錢不是還有土地出讓金嗎?地方政府賣了那麼多地,怎麼可能沒錢?

答案是,還真是沒錢,因為他們把錢用在不該用的地方了。

這就是以GDP為綱的惡果。

近年來,地方政府的官員,為了提高GDP,紛紛進行了大量的政府投資項目,這些項目包括:高速公路、高鐵等項目,通過出售土地,得到本金,再從銀行貸款,進行大規模的投資,而投資的項目,往往是回報極低,甚至是毫無回報的項目。以高速公路為例,一年的收費,往往不夠償還利息,(而這些收費,老百姓已經怨聲載道),那麼銀行的錢怎麼還?當然就指望繼續賣土地,繼續收土地出讓金了。

但是從去年開始的調控,使得開發商拿地的熱情銳減,土地賣不出去了,危機就出現了。到現在為止,全國的地方政府,已經舉債超過10萬億,以北京市為例,今年1-5月份,土地出讓金250億,需償還銀行貸款連本帶利220億,也就是說,快要扯平了,其中,土地出讓金還有大部分要上繳。財政問題已經岌岌可危。一旦地方政府無法還錢,銀行系統勢必會崩潰,雖然銀行信誓旦旦的宣稱房價下跌一半無壓力,但是地方政府如果無法償還貸款,銀行絕對撐不下去。

所以,結論就是,我們雖然已經看到政府已經著手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但是問題就在於他有沒有能力造,以及大量的造,所以,房價是否會漲,又會是跌,是要看保障性住房的數量的,而保障房的數量,又要視地方政府被債務所拖累的情況而定…… 而依我看,難的很!

『拾』 准備租房子做生意,在簽合同前廁所水管突然爆裂噴水在風水上預示什麼

如果你比較在意這方面的事,可以找個風水先生看看,我覺得有財有水,也就是順風順水的意思,寓意比較好,適合做生意,要發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