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買房首付比例問題--蘇州太倉
5至7成首付!這個需要根據你個人的還款能力而定,兩套房的還貸加銀行負債例如車貸信用卡個人徵信貸款等,只要一般負債加起來不超過個人月收入的一半,銀行都很容易審核批最高成數!還有你購買的二套房是一手還是二手!如果是二手還有一種方法是可以少給首付的!就是拉高評估價!代價是給多一點稅費!
B. 我是蘇州太倉這邊的,因為政策需交滿二年以上社保才有資格購房,而我才交了一年。不知道能不能買房
政策已經規定了要2年,那1年應該就不行了。如果政策有變化,那應先咨詢下房地部門
C. 外地戶口可以在太倉買房子嗎
外地戶口來可以在太倉買房子,但自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你的情況要看你的社保交在哪裡,如果是交在上海,那麼無法在太倉買房子。
蘇府〔2016〕150號文件:二、進一步調整商品住宅購買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 2 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 1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2017太倉購房政策擴展閱讀:
蘇府〔2016〕150號文件: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購房人需提供現有房屋情況相關證明材料並出具書面承諾。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根據你反映的情況,非本地戶口居民,需要提供個人社保正常繳納證明、或者購房人稅收證明,由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符合文件規定的個人及家庭新購住宅一套。稅務部門咨詢電話:12366。
D. 誰了解外地人在太倉買房條件是什麼
外地人買房需要的條件具體為:
1、個人身份證,
2、個人戶口本,
3、個人結婚證(未婚則提供未婚證明),
4、連續繳納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稅或社保證明。
注意事項:
一: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政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三:社區內部規劃。
1、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
2、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採光的影響。
四: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積誤差,層高凈高,產權辦理時間等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都已經有明確規定。檢查房子要檢查內牆、地、頂、門、窗以及防水處理、外牆、樓道、房屋面積、公攤面積等是否與合同一致。
E. 目前太倉買房全款買房和貸款買房哪個更劃算
需不需要買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這個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還要看本人條件是否允許購房。
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緒就可以購房的。
注意事項:
一: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政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三:社區內部規劃。
1、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
2、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採光的影響。
四: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積誤差,層高凈高,產權辦理時間等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都已經有明確規定。檢查房子要檢查內牆、地、頂、門、窗以及防水處理、外牆、樓道、房屋面積、公攤面積等是否與合同一致。
銀行貸款買房條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銀行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認購協議書或買賣合同;
3、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是指,外籍人士的護照、台灣人士的通行證和戶籍本、港澳的身份證、回鄉證、工作證。婚姻證明指購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國注冊證明,
4、收入證明(包括稅單、銀行存款記錄及僱主確認書)。
三、銀行貸款買房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買賣雙方准備齊全資料見律師。
第二步:評估公司評估房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第三步:銀行審閱評估報告,行長簽字批貸。
第四步:放貸
註:各銀行要求買賣雙方需提供的資料有所不同,且流程細節上也有差異,請參照每月的〈貸款手冊
四、貸款買房要注意的6大問題
1、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蓄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公積金余額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為零,這就意味著您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在借款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款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您在借款期限償還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
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住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6、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時間很長,作為借款人,應當妥善保管你的合同和借據。
F. 2021在太倉買房本科生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那一年太倉買房本,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你好,目前沒有聽說有什麼優惠政策,可能這個路不會比較快一點
G. 外地人在太倉買房條件是什麼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購房合同(已婚提供夫妻雙方資料)條件:只要有穩定的收入和銀行流水,流水只要每月都有就可以了,收入證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比如月供2000元,月收入需要是4000元左右,還有就是徵信不能有過逾期,一般銀行的要求是兩年內不能連續三次逾期和累計六次,是以家庭為單位看的。
2、不僅居住條件不能夠得到保障,當地的一些優惠政策有時候外地人口也不能享受。於是不少朋友們會考慮在工作的城市購買房屋。
H. 太倉貸款買房首付比例多少,要幾成
房貸首套房首付抄比例為襲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為50%-70%,執行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各地區首付比例會有差別。
一手房按揭套次、實際按揭利率、按揭成數及按揭年限最終以銀行審批為准;(一般情況下:首套房貸,普通住房首付不低於30%,執行基準利率;二套房貸首付均不低於60%,執行基準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準入
目前貸款買房,在購買新房與購買二手房時,貸款首付的計算有較大區別。辦理新房貸款時,首付款是按照購買時的市場價作為參考,並根據個人貸款次數和個人貸款的信譽程度進行多方面的審核來制定貸款比例。
而與新房貸款相區別的是,辦理二手房屋貸款是根據「二手房評估價」作為參考。所謂評估價是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通過銀行指定的專業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而計算出來的。
一般二手房評估價低於市場價。評估價大多為二手房市場價值的80%-90%,部分房屋會更低。
I. 2017年蘇州限購房政策是怎樣的
一、戶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能在蘇州再買房了。
非蘇州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需要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二套房上調至5成。
「認房又認貸」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只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經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30調整為百分之50。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還未還清的,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
三、公積金二次使用。
貸款額度降低,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還是不變的。
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到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到30萬元;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30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50。
職工家庭的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貸款額度;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9)2017太倉購房政策擴展閱讀:
人民網:遇上限購令 無法買新房
今年5月,家住通州的王女士通過中介公司將房屋賣給張先生,事後又反悔稱不想賣了。無奈之下,張先生將王女士訴至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審理,對於不願出售房屋的原因,王女士和張先生各執一詞。
張先生訴稱,今年5月16日,他與王女士通過鏈家地產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和相關補充協議,約定由王女士將其位於通州區梨園西里的一套面積為62.64平方米的房屋賣與他,房價為146萬元。合同簽訂後,他按約定支付給王女士5萬元的定金,雙方也在建委辦理了網簽手續。但後來王女士見房價上漲,拒絕繼續履行合同。
「我8月問她要銀行賬戶,准備把46萬首付打過去,但她不提供。」張先生請求法院判處王女士繼續履行合同,於11月30日前完成交房,並賠償違約金。
「不是因為漲價而反悔,是因為限購政策一出,我們沒有資格再在通州買房了。」王女士在庭上稱,今年8月通州房屋限購政策出台,因為她和丈夫都是外地人,社保也不是在通州交的,如果賣掉唯一這套房屋,他們將失去在通州買房的資格,4歲的孩子也無法在通州讀小學。
王女士稱,限購令一出,她就立即通知鏈家地產中止履行合同,但沒想到鏈家在沒有通知她的情況下,擅自完成了網簽。王女士認為自己不存在違約行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是因政策調整,她提出反訴,將張先生與鏈家地產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庭前,張先生告訴記者,現在這個小區60多平方米的房子已經漲到180多萬了,張先生說對方違約,給自己造成的隱形損失是巨大的。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女士極力否認後悔賣房是因為房價上漲。她說:「對於漲價我們都有心理准備,主要擔心的是孩子無法入學。」
庭審的最後,雙方雖都同意調解,但由於爭議過大,法庭不再主持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